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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某种混合物中含有部分危险化学品,该物品定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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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hiworkstation 于 2017-6-2 08:41 编辑

某种混合物中含有部分危险化学品,该物品定危险化学品?

不要说按照严格的来,需要的是依据

我总结了一下,如果觉得不对,欢迎回复。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危险化学品的定义是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举例:如果某种混合物中,危险化学品含量极低,比如1%,那么这个混合物整体可能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不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这个可以是否可以找第三方机构鉴定?)那么这个混合物就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反之则是危险化学品,如果业主不认可,你就可以让他鉴定。

我国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实行目录管理制度,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将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采取行政许可等手段进行重点管理。对于混合物和未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为了全面掌握我国境内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我国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和鉴别分类制度,企业应该根据《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60号令)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鉴定分类,如果经鉴定分类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应该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从源头上全面掌握化学品的危险性,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发表于 2017-5-26 14: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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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阳阳007 于 2017-6-2 09:21 编辑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文中
第五条“主要成分均为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并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不小于70%的混合物(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除外),可视其为危险化学品并按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在办理相关安全行政许可时,应注明混合物的商品名称及其主要成分含量”
第六条“对于主要成分均为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并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小于70%的混合物或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生产或进口企业应根据《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0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鉴定分类,经过鉴定分类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但不需要办理相关安全行政许可手续
可以得出,如果危险化学品含量在70%以上则认定为危险化学品,如果在70%以下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鉴定。

 

发表于 2017-6-2 09: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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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后是否是危险化学品,那要视其混合物构成是否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成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详细说明。

 

发表于 2017-5-26 14: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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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律法规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27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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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说的对,再说了只要有危害到社会和环境的应该都属于危化品。

 

发表于 2017-5-26 16: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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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哥VIP会员 永久VIP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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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阻火器 发表于 2017-5-26 14:25
混合后是否是危险化学品,那要视其混合物构成是否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 ...

按法律法规来。

 

发表于 2017-5-27 23: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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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危化品管理条例,你这个应该也属于危化品。。反正是不是危化品就按法律上的那条是否存在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

 

发表于 2017-6-1 16: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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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依据,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下列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一)含有一种及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组分,但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二)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三)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1吨,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你说的化学品就需要做这个。

 

发表于 2017-6-2 0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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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吧 发表于 2017-6-2 08:07
没有依据,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下列化学品应 ...

谢谢回复,
但这个说的是物理危险性,总觉得有点不完全。

 

发表于 2017-6-2 08: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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