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手机微信,扫码同步

用户名登录

用户名,密码登录

搜索
龙峰钛镍

[讨论] 甲类仓库/甲类车间与厂区物流通道防火间距

[复制链接]
567 |6
阅读字号:

加入五千万化工人社群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按照精细GB51283-2020,甲类仓库/甲类车间与厂区主要道路间距为10m,
1、因甲类车间/甲类仓库爆炸区15m,与主要道路(物流通道)考虑按15m还是10m考虑?

2、进入厂区货车安装阻火器,是否可以不执行15m的间距?

 

发表于 2025-6-19 22:22:41

声明: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及信息存储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

请注意甄别主题及回复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内容及翻译仅供参考

当前内容由会员用户名 junliren 发布!权益归其或其声明的所有人所有 仅代表其个人观点, 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之用。

本主题及回复中的网友及版主依个人意愿的点评互动、推荐、评分等,均不代表本站认可其内容或确认其权益归属,

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可联系我站举证删除,我站在线客服信息service@hcbbs.com 电话188-4091-1640 

jebttvwvbi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上海市
海川小学3年  |  头衔:  TA未设置 
★悬赏任务→ 发悬赏(0)  承接(0/0)   
依据《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要求:

1. 标准中明确提出甲类仓库、甲类车间的爆炸危险区域内不得布置明火或火源(包括机动车辆等),且距离厂区主要道路应为不小于10m。然而,对于存在爆炸危险区域(如释放易燃、易爆气体或蒸汽的区域),应满足标准相关条款规定的爆炸危险半径(例如15m)。因此,当甲类仓库/甲类车间存在爆炸危险区域,且爆炸危险区域距离大于一般间距(本例中为15m)时,应按爆炸危险区域15m进行防火安全设置,而非仅按常规道路间距10m进行。

2. 货车即便安装阻火器,也属于机动车辆,不能认为已完全消除明火隐患。阻火器主要用于防止火焰在管道内蔓延,但车辆本身发动机、排气装置仍属潜在点火源,因此不能作为缩减爆炸危险区域间距依据或豁免条款。因此,即使进入厂区的货车安装了阻火器,原则上仍需遵守爆炸危险区域与厂区道路物业的安全间距要求,即满足爆炸危险区域规定的安全距离(本例为15m),不宜降低要求。

综上结论:

- 当甲类仓库/甲类车间存在爆炸危险区域(15m)时,与厂区物流主要通道的距离应按照15m执行,而不是10m;
- 即使货车安装阻火器,也不能用以降低此处15m安全间距要求。
.

 

发表于 2025-6-20 02:26:05

点评

好的,感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6-23 23:4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防火间距按10米,如果能够控制爆炸危险区域扩散到运输道路10米距离就可以,新建企业为了避免不同人理解规范,建议直接按15米留距离

 

发表于 2025-6-20 13:35:23

点评

好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6-23 23:4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junliren楼主 VIP会员 永久VIP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江苏省
终身会员  |  头衔:  【化工工艺工程师】
已绑手机   ★悬赏任务→ 发悬赏(0)  承接(1/1)   
jebttvwvbi 发表于 2025-6-20 02:26
依据《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要求:

1. 标准中明确提出甲类仓库、甲类车间的爆 ...

好的,感谢!

 

发表于 2025-6-23 23:41:4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junliren楼主 VIP会员 永久VIP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江苏省
终身会员  |  头衔:  【化工工艺工程师】
已绑手机   ★悬赏任务→ 发悬赏(0)  承接(1/1)   
王新华 发表于 2025-6-20 13:35
防火间距按10米,如果能够控制爆炸危险区域扩散到运输道路10米距离就可以,新建企业为了避免不同人理解规范 ...

好的

 

发表于 2025-6-23 23:43:2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wendy565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重庆市
海川初三  |  头衔:  TA未设置 
已绑手机   ★悬赏任务→ 发悬赏(0)  承接(0/0)   
10米,爆炸是从有泄漏源的设备往外画的,爆炸可以画4.5米,流量压力有个要求,看GB50058

 

发表于 2025-6-24 16:22:1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特别提示:

          本站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内容存储服务。

         禁止发布上传, 包括但不限于:不能公开传播或无传播权的出版物、无传播权的在行标准规范、涉密内容等
          不听劝告后果自负!造成平台或第三方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遵守国家法规;不要散播涉爆类、涉黄毒赌类、涉及宗教、政治议题、谣言负面等信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主题】高级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English 日本語 Deutsch 한국 사람 بالعربية TÜRKÇE português คนไทย Français Español العربية Persian

联系

0411-88254066

18840911640

(工作时间09:00-17:00)

其它时间请联【微信客服】

或 电子信箱信箱

service@hcbbs.com

微信群

先加微信

再说要入何种专业群

拉你入群  勿发广告

100多个海川专业微信群

还有QQ大群:7990017
申请时注明你的QQ号


 

关于我们  -  隐私协议    -  网站声明   -  广告服务   -  企业会员   -  个人会员  -   主题竞价   -   专家智库  -  服务市场    -  APP和微信   -  分类信息   -     -  在线计算  -  单位换算


不良信息举报 0411-88254066  举报中心       在线客服#微信号:  18840911640    电子信箱   service@hcbbs.com   【QQ客服】3153267246   


海川化工论坛网(hcbbs) @Discuz! X3  加载0.061206 second(s), 65 queries , Redis On. 劰载中...


辽公安备21100302203002号  | 辽ICP备17009251号  |  辽B2证-20170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