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手机微信,扫码同步

用户名登录

用户名,密码登录

搜索
四川久远

[生产现场] 质检总局关于废止修订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文件的公告

[复制链接]
1.3K |1
阅读字号:
独孤烟海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后访问IP北京市
海川小学6年  |  头衔:  TA未设置 
★发布悬赏→ 发布(0)  承接(0/0)   

加入千万工业人行列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2017年第102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和《国务院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8号),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鉴定评审、检验检验机构鉴定评审和检验检测人员考试已由中介服务转为技术性服务,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和检验检测人员考试,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质检总局已发函调整了质检总局发证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和检验检测人员考试程序、收费方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质检总局对相关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废止《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和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名单的公告》(2016年第2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国质检特〔2005〕220号)。
    二、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和检验检测人员考试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改由特种设备行政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三、质检总局和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在各自的行政许可职责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符合条件的技术服务机构承担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的鉴定评审工作和检验检测人员的考试工作,并向社会公布鉴定评审机构和考试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工作范围,接受社会监督。对每个行政许可事项,质检总局和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鉴定评审机构均不得少于2家。鉴定评审机构对其接受委托的鉴定评审事项负责。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布委托的鉴定评审机构和考试机构后,请及时报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四、受委托承担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工作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工作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加强本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时组织参加法规标准培训。特种设备行政审批部门应加强各自委托的鉴定评审机构和考试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不再符合条件的机构应中止委托,以持续保持鉴定评审和考试工作的质量。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质检总局
                                 2017年11月21日

 

发表于 2017-12-1 08:46:59

评分

参与人数 1财富 +5 收起 理由
bingyuhe + 5 资料文件共享

查看全部评分

声明: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及信息存储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

请注意甄别主题及回复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内容及翻译仅供参考

当前内容由会员用户名 独孤烟海 发布!权益归其或其声明的所有人所有 仅代表其个人观点, 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之用。

本主题及回复中的网友及版主依个人意愿的点评互动、推荐、评分等,均不代表本站认可其内容或确认其权益归属,

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可联系我站举证删除,我站在线客服信息service@hcbbs.com 电话188-4091-1640 

这里的停止中介服务,改为审批单位外委提供技术服务,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原来是申请单位自己委托,但是只能在审批部门规定的单位中选择;现在改为审批部门直接委托第三方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申请单位没有选择权。至于费用只能是走着看了。

 

发表于 2017-12-1 11:01:39

评分

参与人数 1财富 +2 收起 理由
bingyuhe + 2 深入讨论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主题】高级


          特别提示:

          本站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内容存储服务。

         禁止发布上传, 包括但不限于:不能公开传播或无传播权的出版物、无传播权的在行标准规范、涉密内容等
          不听劝告后果自负!造成平台或第三方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遵守国家法规;不要散播涉爆类、涉黄毒赌类、涉及宗教、政治议题、谣言负面等信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English 日本語 Deutsch 한국 사람 بالعربية TÜRKÇE português คนไทย Français Español العربية Persian

电话

0411-88254066

18840911640

(工作时间09:00-17:00)

其它时间请联【微信客服】或 电子信箱

信箱service@hcbbs.com


 

关于我们  -  隐私协议    -  网站声明   -  广告服务   -  企业会员   -  个人会员  -     -   专家智库  -  服务市场    -  APP和微信   -  分类信息   -     -  在线计算  -  单位换算


不良信息举报 0411-88254066  举报中心       在线客服#微信号:  18840911640    电子信箱   service@hcbbs.com   【QQ客服】3153267246   


海川化工论坛网(hcbbs) @Discuz! X3  0.073426 second(s), 47 queries , Redis On.


辽公安备21100302203002号  | 辽ICP备17009251号  |  辽B2证-20170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