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燧石技术

[工艺选型] 2017(1336)号质检办特函关于承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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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独孤烟海 于 2017-11-8 12:42 编辑

  2017(1336)号质检办特函关于承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全文见附件》http://tzsbaqjcj.aqsiq.gov.cn/zxzx/201711/t20171108_501803.htm。2017.11.08发布在了质检总局网站
二、压力容器
  (一)关于压力容器标准的符合性申明。
    采用《固容规》1.10规定的协调标准之外的标准进行压力容器设计时,设计单位应当向制造单位提供设计文件符合《固容规》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申明和比照表,并由制造单位将其汇总至产品出厂资料,具体格式由设计单位参考《质检总局关于承压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质检总局公告2012年第151号)提供的比照表格式制订。比照内容应当包括《固容规》中材料、设计、制造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对于蓄能器、制冷用压力容器、简单压力容器等批量制造的产品,采用《固容规》1.10协调标准以外的产品标准(包括境外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设计、制造时,可根据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范围,按产品种类填写通用性的符合性申明及比照表,符合性申明中的“总图号”项填写“通用”。
    (二)关于材料的可追溯信息化标识。
    《固容规》2.1.1(4)中材料可追溯信息化标识的信息具体内容可由材料制造单位或压力容器制造单位根据本单位材料的实际情况或客户的需要确定,但一般应当包括材料制造单位名称、材料牌号、规格、炉批号、交货状态(热处理状态)、生产日期(发货日期或质证书签发日期)等内容。
    (三)关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资格。
  从事压力容器设计审核和批准、压力管道设计审核和审定的人员(以下简称设计审批人员),及从事压力容器分析设计的设计人员(以下简称分析设计人员)不再需要按照《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R1001-2008)第六条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和压力管道设计单位(以下统称设计单位)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设计审批人员和分析设计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证其具备相应能力。
  鉴定评审机构在鉴定评审时应当对设计单位的设计审批人员和分析设计人员对标准规范理解能力和专业知识进行不少于3个小时的现场闭卷考试(试卷由题库生成)和每人不少于1小时的图纸分析答辩,还应当考核分析设计人员操作设计软件的能力。鉴定评审机构在提交的鉴定评审资料中应当包括设计审批人员或分析设计人员现场考试结果和具备相应能力的说明材料(考试试卷和答辩记录由评审机构存档)。设计单位在鉴定评审时提交上述人员已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培训考核结果的,鉴定评审机构应对考核内容和结果进行确认,对能满足能力要求的可以采信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培训考核结果并将其列入鉴定评审报告的说明材料中。
    (四)关于固定式真空绝热深冷压力容器的型式试验。
    制造单位首次制造真空绝热深冷容器(含应变强化容器)时,应当按照 《固容规》4.1.2规定,约请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固定式真空绝热深冷压力容器的型式试验暂由经核准的具有移动式压力容器(真空绝热罐体)项目的型式试验机构负责实施。
  (五)关于制冷空调用压力容器表面无损检测。
  根据制冷空调用压力容器设备制造使用的实际情况,按照《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NB/T 47012)进行生产的制冷用压力容器,可以免除《固容规》3.2.10.2.2.4(2)的要求。
  (六)关于地下储气井的制造许可条件。
  地下储气井制造企业应当按储气井压力级别和产品类别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应包括钻井、钢管组装、固井、检测与试验等过程。钢管组装、固井、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不得分包。质保体系人员中应包括设计、工艺、材料、钻井、固井、钢管组装、压力试验和气密试验以及最终检验责任人员,其中工艺和固井责任人员应当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数量应满足相应级别许可要求,其中无损检测人员至少包括持有UT和RT中级或以上的无损检测人员各一人。专业作业人员应包括钢管组装及固井专业作业人员且不少于8人,制造现场应配备钢管组装和固井专业人员。生产设备应包括满足制造要求的钢管组装设备包括液压大钳(套管动力钳,最大扭矩不少于28KN.m)、动力系统、夹具等和固井所需的泥浆泵。检测、计量和试验设备应包括必要的厚度、长度、压力和扭矩计量设备和最高工作压力能满足耐压试验要求的压力试验泵。
    (七)关于介质名称的说明。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以下简称《移动容规》)表3-4中的“混合液化石油气”与GB 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中编号1075的“液化石油气”为同一种介质,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使用上述两种介质名称均可。移动式压力容器出厂资料(产品质量证明书、铭牌等)中介质标注为“液化石油气(丙烷)”的形式不符合《移动容规》“质量证明资料中限标注一种介质”的规定,“液化石油气”与“丙烷”应当区别标注。
    (八)关于盛装三氟化氮的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监管。
    对于已经进口或使用的盛装三氟化氮的在用管束式集装箱,如已经过进口(口岸)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且检验结论为合格的,各地可以办理使用登记,允许充装使用。相关充装单位应当按照充装许可规则规定申请办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
  地方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应督促使用单位加强对在用三氟化氮管束式集装箱的使用安全管理,做好建档、日常维护和按期检查检验等工作,切实履行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检验机构在受理盛装液化气体的进口移动式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申请时,制造单位或者用户应提交《移动容规》1.7规定的技术评审和批准资料,检验机构方可开展进口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九)关于氧舱压力调节系统压力介质质量。
    氧舱压力调节系统的压力介质质量应当由使用单位进行日常检查,氧舱定期检验时检验机构应对使用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查验。使用单位如无能力对压力介质质量进行检查时,可委托氧舱检验机构或其他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查。

 

发表于 2017-11-6 07:17:22

2017(1336)号质检办特函关于承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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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承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7]1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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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jmqa.gov.cn/zwgk/gzwj/17877.html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公布这个文件

 

发表于 2017-11-7 10: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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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终于找到一个公开发表出来的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7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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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HE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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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起来就是;个人证书是没有了;单位资质还是要评审的;鉴定机构对单位资质进行评审时增加了对设计审批人员和分析设计之设计人员专业知识进行全面的评审(提供证明材料);这些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要么是鉴定评审机构现场考核,要么是上述人员参加官方指定的培训考核;现场考核毫无疑问会增加单位取证换证的变数,增加了现场鉴定的时间,因此风子个人认为,单位最好还是按照以前的方式参加指定机构指定的审批人学习培训和分析设计设计人员培训,至于分析设计的审批人员文中未提及;一句话:证,国家不让发了,培训你最好还是要来的(虽然不是强制的),不然放的太开是要出事滴!

 

发表于 2017-11-9 15: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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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说还是要持证。

 

发表于 2017-11-6 0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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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换汤不换药,不须持证但要第三方鉴定评审,只是不发证,但要鉴定评审结果。这样才能在设计评审时通过,这也叫改革。

 

发表于 2017-11-6 08: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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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要价会更高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6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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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yukun168 发表于 2017-11-6 08:18
这不是换汤不换药,不须持证但要第三方鉴定评审,只是不发证,但要鉴定评审结果。这样才能在设计评审时通过 ...

好像要价会更高啊

 

发表于 2017-11-6 08: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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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或者只是把责任进行转嫁,监管部门更轻松了!

 

发表于 2017-11-6 08: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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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1可不按照许可规则取证了。要点2单位自行或者委托机构培训。要点3坚定评审机构,要点4鉴定评审机构的鉴定。似乎就是流程复杂了,该考试还得考试,而且趋严了,貌似要价也要高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6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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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xiang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广东省
海川小学6年  |  头衔:  TA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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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人啊,这个文件目前在总局网站上还查询不到呢。

 

发表于 2017-11-6 08: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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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看了下没有。据说是11.1的文件。一般文件公布的滞后。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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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孤烟海楼主 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北京市
海川小学6年  |  头衔:  TA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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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 发表于 2017-11-6 08:29
改革或者只是把责任进行转嫁,监管部门更轻松了!

要点1可不按照许可规则取证了。要点2单位自行或者委托机构培训。要点3坚定评审机构,要点4鉴定评审机构的鉴定。似乎就是流程复杂了,该考试还得考试,而且趋严了,貌似要价也要高了。

 

发表于 2017-11-6 08: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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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L_1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安徽省
海川高二  |  头衔:  【设备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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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证如何处理呢????

 

发表于 2017-11-6 08: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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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破放下随缘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江苏省
海川小学1年  |  头衔:  TA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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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个文件在哪里找到的,可以提供网址吗,找不到发文网站啊

 

发表于 2017-11-6 08: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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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没找到呢,几个交流群发的。不过文件发布倒是有滞后的可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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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破放下随缘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江苏省
海川小学1年  |  头衔:  TA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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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找到的?网址呢

 

发表于 2017-11-6 08: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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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dj1922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北京市
海川小学4年  |  头衔:  TA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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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第三方认证的,评审时要“闭卷”考试,这不是逼着大家还要考证吗?起马考试时,目前还是开卷考试。

 

发表于 2017-11-6 08: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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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可以“商量”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1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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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iuhonghui 于 2017-11-6 09:06 编辑

其一、1336好像不可靠,位数太大;其二,目前作业管理人员的认定范围,如焊工,还很模糊,虽然在职业清单中,但属于技能水平认证。清单只明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没明确管理作业人员,说明清单违法。
其三、第三方采信是个很好的办法,应明确国家认可第三方采信机构,最好是事业单位,非盈利机构。

 

发表于 2017-11-6 08: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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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gzye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浙江省
海川高二  |  头衔:  TA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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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质检总局网站上找不到该文件啊

 

发表于 2017-11-6 08: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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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pj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北京市
海川小学3年  |  头衔:  TA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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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的出处在哪?在那里可以查到?

 

发表于 2017-11-6 08: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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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6946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北京市
海川大学二年  |  头衔:  TA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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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高越复杂,学习国外就学彻底一些。审核和分析设计不需取证,但要从事此项工作更麻烦,每次评审都要接受考试谁会这样做,还不是要找培训机构“取证”?况且谁来保证鉴定评审机构的水平和公正性?

 

发表于 2017-11-6 08: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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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网址,没找到总局公布文件啊?

 

发表于 2017-11-6 09: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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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蔓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湖北省
海川工程师(荣誉)  |  头衔:  【略幽默,较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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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不要太快。虽然各群里疯传,但是在没有官方出台文件前,建议还是不要乱传。千万不要因为想赚个帖子积分,而失去了原则呀楼主

 

发表于 2017-11-6 09: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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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是假?

 

发表于 2017-11-6 09: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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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codin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黑龙江省
海川小学3年  |  头衔:  TA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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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假文件吗  表述有点混乱啊

 

发表于 2017-11-6 09: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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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YUE1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天津市
海川小学4年  |  头衔:  TA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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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honghui 发表于 2017-11-6 08:47
其一、1336好像不可靠,位数太大;其二,目前作业管理人员的认定范围,如焊工,还很模糊,虽然在职业清单中 ...

越来越复杂了!第三方采信谁来认证?事业单位?现在要改制,事业单位还能存在吗?

 

发表于 2017-11-6 09: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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