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因为厂内更换电动叉车,还真研究过这个问题,把自己当时找的标准和管理要求发出来给大家借鉴一下。
(1)行业标准
①GB 50055-2011《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
6.0.4蓄电池车充电时,每辆车宜采用单独充电回路,并应能分别调节。
6.0.8 充电间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铅酸蓄电池充电间的墙壁、门窗、顶部、金属管道及构架等宜采取耐酸措施,地面应能耐酸,并应有适当的坡度及给排水设施。
2铅酸蓄电池充电间的地面下不宜通过无关的沟道和管线。3充电间应通风良好,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机械通风,每小时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少于8次。
4防酸式铅酸蓄电池充电间内的电气照明应采用增安型照明器。充电间内不应装设开关、熔断器或插座等可能产生火花的电器。
5充电间内的固定式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线穿保护管敷设或铜芯塑料护套电缆,并有防止外界损伤的措施;移动式线路应采用铜芯重型橡套电缆。
②XF 1131-2014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强制性消防标准)
7.5车辆加油或充电应在指定的安全区域进行,该区域应与物品储存区和操作间隔开。
③SHT 3033-2017 石油化工企业汽车、叉车运输设施设计规范(推荐性标准)
8.3叉车充电设施
8.3.1 叉车充电设施应布置在叉车集中使用场所附近,位于爆炸危险区域以外,并宜在液化怪和甲乙A类设备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向。
8.3.2 叉车充电设施不宜布置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
8.3.3叉车充电设施不应布置在有剧烈振动的场所。
8.3.4 叉车充电设施与周围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 50016和 GB 50160的规定。
8.3.5 叉车充电设施应包括:蓄电池存放区、充电区、蓄电池加水设备、洗眼池、蓄电池更换区、必要的通道。
8.3.6蓄电池应放置在托盘或支架上,充电机宜靠墙侧挂墙摆放。
8.3.7 充电间的地面以及离地15cm高墙面应做防腐处理,腐蚀介质为硫酸液。
8.3.8 采用备用电池充电时,置专用的电池起重设备
8.3.9充电间应强制通风。
8.3.10 充电间应设电池危险警告标识和严禁烟火标识。
8.3.11充电间应配备急救箱、紧急冲洗水池、洗眼站、灭火器等设施,这些设施应置放在易见、易取的位置。
⑤电气行业标准
DL 5027-2015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强制性标准)
10.6,1 酸性蓄电池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在蓄电池室内吸烟和将任何火种带入蓄电池室内。蓄电池室门上应有“蓄电池室”“严禁烟火”或“火灾危险,严禁火种入内”等标志牌。
2蓄电池室采暖宜采用电采暖器,严禁采用明火取暖。若确有困难需采用水采暖时,散热器应选用钢质,管道应采用整体焊接。采暖管道不宜穿越蓄电池室楼板。
3蓄电池室每组宜布置在单独的室内,如确有困难,应在每组蓄电池之间设耐火时间为大于2.0h的防火隔断。蓄电池室门应向外开。
4酸性蓄电池室内装修应有防酸措施。
5容易产生爆炸性气体的蓄电池室内应安装防爆型探测器。
6蓄电池室应装有通风装置,通风道应单独设置,不应通向烟道或厂房内的总通风系统。离通风管出口处10m内有引爆物质场所时,则通风管的出风口至少应高出该建筑物屋顶2.0m。
7蓄电池室应使用防爆型照明和防爆型排风机,开关、熔断器、插座等应装在蓄电池室的外面。蓄电池室的照明线应采用耐酸导线,并用暗线敷设。检修用行灯应采用12V 防爆灯,其电缆应用绝缘良好的胶质软线。
凡是进出蓄电池室的电缆、电线,在穿墙处应用耐酸瓷管或聚氯乙烯硬管穿线,并在其进出口端用耐酸材料将管口封堵。
9当蓄电池室受到外界火势威胁时,应立即停止充电,如充电刚完毕,则应继续开启排风机,抽出室内氢气。
10蓄电池室火灾时,应立即停止充电并灭火。
11蓄电池室通风装置的电气设备或蓄电池室的空气入口处附近火灾时,应立即切断该设备的电源。
10.6.2其他蓄电池室(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室、无氢蓄电池室、锂电池室、钠硫电池、UPS室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1蓄电池室应装有通向室外的有效通风装置,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室内的照明、通风设备可不考虑防爆。
2锂电池、钠硫电池应设置在专用房间内,建筑面积小于200m2时,应设置干粉灭火器和消防砂箱;建筑面积不小于200m2时,宜设置气体灭火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
④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9-2019(强制性标准)
8.3.4蓄电池室通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空气不应再循环,室内应保持负压,排风管的出口应接至室外;
2排风系统不应与其他通风系统合并设置,排风应引至室外;
3当蓄电池室的顶棚被梁分隔时,每个分隔处均应设吸风口,吸风口上缘距顶棚平面或屋顶的距离不应大于0.1m;
4设置在蓄电池室内的通风机及其电机应为防爆型,并应直接连接;
5当蓄电池室内未设置氢气浓度检测议时,排风机应连续运行﹔当蓄电池室内设有带报警功能的氢气浓度检测仪时,排风机应与氢气浓度检测仪联锁自动运行;
6蓄电池室的送风机和排风机不应布置在同一通风机房内;当送风设备为整体箱式时,可与排风设备布置在同一个房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两个电力标准并非特指叉车充电,而是用于电厂内部的专用蓄电池室,但是由于蓄电池充电过程风险类似,故列出供大家参考。
(2)设备标准
①GBT 27544-2011 工业车辆 电气要求(推荐性标准)
7.2充电区域
7.2.1 车上充电
在车上充电时,蓄电池盖应按照车辆制造商的说明打开以用于通风,确保空气流动
7.2.2指定区域充电
充电区域应有足够的通风以防止氢气的聚集。
②GBT 26950.1-2011防爆工业车辆 第1部分:蓄电池工业车辆(推荐性标准)附录A
蓄电池充电必须设置在非危险性场所的指定区域内。
充电场所必须备有用于冲洗和中和溢出电解液的设备、消防设施、防止车辆损坏充电装置的措施和驱散从蓄电池中所排出气体的适当通风设施。
在充电区域内禁止吸烟并用标牌警告。
只有经过培训和得到批准的人员才允许为蓄电池充电和对蓄电池进行维护。
(3)建筑标准
①GB 51157-2016 物流建筑设计规范(强制性标准)
9.9.1 搬运车辆的充电间(区)可设在除危险品物流建筑外的物流建筑内或与之贴邻,有蓄电池维修功能的充电设施,宜设置为独立建筑。蓄电池充电设施可集中或分区布置。
9.9.2 充电间(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充电间(区)应远离明火、高温、潮湿和人员密集作业场所;
2不得在充电间(区)内设置车辆或电池的解体、焊装等维修场地;
3物流建筑内的充电间(区)宜靠外墙布置;
4充电区不应设在业方可能有落物或因管道破裂泄漏液体的区域;
5充电间(区)的面积应根据充电形式及充电设备数量确定;
6整车充电间(区)车辆的最高点与顶板下安装的灯具及门洞上沿的间距不宜小于300mm;
充电区净高度不应小于5m,与其他区域的安全距离不应小手5m;
8充电间(区)应采用不发火地面,门窗、墙壁、顶板(棚)、地面等应采用耐酸(碱)腐蚀的材料或防护涂料;
9物流建筑内的充电间应采用防火墙和楼板与其他区域隔开,通向物流建筑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10充电间入口处宜设置人体静电释放装置。
②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 50046-2018(推荐性标准)
在铅酸电池区域,应当考虑腐蚀性,地面、结构及构件的表面防护、门窗、墙体等区域均需要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
(4)应急救援标准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GB∕T 38283-2019 电动汽车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南火灾
公消[2016]413号 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灭火救援规程和锂电池生产仓储使用场所火灾扑救安全要点的通知
(5)电气标准
①GBT 33587-2017 充电电气系统与设备安全导则(推荐性标准)
②GBT 18487.1-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 通用要求(推荐性标准)
③GBT 7251.7-201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7部分 特定应用的成套设备-如码头、露营地、市集广场、电动车辆充电站(推荐性标准)
④GBT 17045-2008电击防护 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推荐性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