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手机微信,扫码同步

用户名登录

用户名,密码登录

搜索
广州振威

[经验分享] 钢结构安全操作的十三个要求!

[复制链接]
2K |3
阅读字号:

加入五千万化工人社群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钢结构安全操作的十三个要求!


1.吊装前应编制结构吊装施工组织设计或制定施工方案,明确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要点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须经有关技术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2.施工队负责人必须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3.所有参加吊装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格检查,年老体弱、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患者不得从事吊装工作。
4.在开始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配备好安全防护用品;熟悉吊装工程内容、安装方法、程序、使用的机具性能,安全技术要点和措施;学习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5.吊装工作开始前,应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吊装方案要求,对运输和吊装起重设备以及所用索具、吊环、夹具、卡具、缆风绳等的规格、技术性能进行仔细、全面的检查或试验;起重机械要进行试运转,发现机件转动不灵活或有磨损、损坏、松动等现象,应视情况修理或对已磨损严重或有隐患的及时更换;滑轮组和机械的轴承等转动部分应加润滑油,经检查合格方可吊装。重要构件在正式吊装前,应进行试吊,检查各部受力情况,当一切正常,才可进行正式吊装。所有吊装机具在吊装进行中还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随时处理。
6.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是否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7.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现场清理,清除一切障碍物,以利于吊装安全操作。
8.吊装作业应执行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应进行吊装作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的交接工作。吊装工具应在交接班时进行安全检查,已磨损或有隐患的必须及时更换。
9.禁止斜吊,斜吊会造成超负荷及钢丝绳出槽,甚至造成拉断绳索。斜吊还会使重物在离开地面后发生快速摆动,可能碰伤人或其他物体。
10.起重机应避免带载行走,如需要短距离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构件离地面不得大于50cm,并将构件转至正前方,拉好溜绳,控制构件摆动。
11.起吊构件时,提升或下降要平稳,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专人指挥,信号清楚、响亮、明确,严禁违章作业。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其质量,确实安全可靠后方可卸扣。每天工作必须达到安全部位,方可收工。
12.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13.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当吊钩吊环表面有裂纹严重磨损或危险断面及有永久变形时必须预以更换。


 

发表于 2019-7-9 16:56:49

评分

参与人数 1财富 +10 收起 理由
68589544 + 10 积极参与

查看全部评分

声明: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及信息存储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

请注意甄别主题及回复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内容及翻译仅供参考

当前内容由会员用户名 匆匆的过客 发布!权益归其或其声明的所有人所有 仅代表其个人观点, 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之用。

本主题及回复中的网友及版主依个人意愿的点评互动、推荐、评分等,均不代表本站认可其内容或确认其权益归属,

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可联系我站举证删除,我站在线客服信息service@hcbbs.com 电话188-4091-1640 

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19-7-9 18:31:3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都不错,多谢楼主分享

 

发表于 2019-7-9 22:29:2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猎鹰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江苏省
海川大学二年  |  头衔:  TA未设置 
已绑手机   ★悬赏任务→ 发悬赏(0)  承接(0/0)   
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19-7-28 15:44:0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特别提示:

          本站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内容存储服务。

         禁止发布上传, 包括但不限于:不能公开传播或无传播权的出版物、无传播权的在行标准规范、涉密内容等
          不听劝告后果自负!造成平台或第三方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遵守国家法规;不要散播涉爆类、涉黄毒赌类、涉及宗教、政治议题、谣言负面等信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主题】高级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English 日本語 Deutsch 한국 사람 بالعربية TÜRKÇE português คนไทย Français Español العربية Persian

联系

0411-88254066

18840911640

(工作时间09:00-17:00)

其它时间请联【微信客服】

或 电子信箱信箱

service@hcbbs.com

微信群

先加微信

再说要入何种专业群

拉你入群  勿发广告

100多个海川专业微信群

还有QQ大群:7990017
申请时注明你的QQ号


 

关于我们  -  隐私协议    -  网站声明   -  广告服务   -  企业会员   -  个人会员  -   主题竞价   -   专家智库  -  服务市场    -  APP和微信   -  分类信息   -     -  在线计算  -  单位换算


不良信息举报 0411-88254066  举报中心       在线客服#微信号:  18840911640    电子信箱   service@hcbbs.com   【QQ客服】3153267246   


海川化工论坛网(hcbbs) @Discuz! X3  加载0.136752 second(s), 57 queries , Redis On. | 网站统计 | 


辽公安备21100302203002号  | 辽ICP备17009251号  |  辽B2证-20170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