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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学习贴
内容来自《环保法》条文,欢迎大家参与学习。
为了提高学习的兴趣,采取条文内容填空的形式,全部填对的奖励5个财富,部分填对的奖励4个财富,有效参与即奖励2个财富。
第五十五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 )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十六条 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 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应当全文公开;发现建设项目未( )公众意见的,应当责成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
第五十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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