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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非法转移倾倒工业废酸、含重金属污泥等非法转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逐年增多,日益引起社会关注。由于中国现阶段还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上升期,在今后一段时期里,危险废物将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中国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起步时间不长,基础工作相对薄弧‘十三五”期间,环保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而要补齐生态环境突出短板,必须遏制危险废物环境事件高发的态势。如何根据问题导向,突破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短板,成为新形势下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命题。 一、当前危废管理风险突出的原因: 1、缺乏对危废危害性的认识 由于危废污染和损害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环境诉求相对较低。同时,危废非法处置巨大的获利空间增加了挺而走险、以身试法的风险。据专家研究估算,当前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1亿t/,而每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际的利用处置量仅为1 500万t左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仅占产生量的15 % }z}。那么,其余85%的危险废物去向如何? 据了解,部分危险废物可能通过非法途径流失在环境中,也有很多被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接收、消纳。 2、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产生量严重不匹配 一方面,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企业的处置能力远不能满足处置需求;另一方面,危险废物处置项目选址、落地要求高、难度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日趋收紧,拥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数量较少。 3、危险废物监管难度较大 按照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处理处置,否则将按照违法行为处理,但具体操作时并没有那么容易。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周期长,需要经过储存和运输环节,且每一个环节均需人为参与,这就增加了监管难度。现实中,大多数地方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监管的职责主要由环保部门承担,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尚未形成监管合力。 4、危废处置成本高 中国化工、炼油、采矿、医药、金属制品等行业每年产生的数千万吨危废物,交予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处理时,处理成本每吨平均需5 000到6 000元。一些企业不愿承受昂贵的处理成本,就以超低费用将危险废物私下转交给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后者多通过违法方式处理,譬如偷排、非法倾倒。 5、监管成效难以体现 一个区域大气和水污染治理水平如何,可以很直接地通过空气质量监测站和出境断面水质反映出来。但是危险废物治理的成效难以体现在环境质量上,考评缺乏依据。 二、对策 1、改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 围绕供给侧改革,在不突破危险废物处置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的前提下,推行危险废物分类经营管理制度。尝试将危险废物分类管理与经营许可证管理有机结合。制定分类处置危险废物种类清单,对应不同的处置要求,扩大安全处置能力,减轻处置压力。 第一类为强制类,要严控此类危险废物 主要是需要焚烧或填埋处理的,处置工艺复杂、标准严、难度大、成本高,一般企业不具备这种能力。如医疗废物,或含多氯联苯、汞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威胁极大的危险废物等,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度。 第二类为限制类,可简化此类危险废物 处置工艺简单,风险小、要求低,多数企业具备相应处置能力,如废酸、废乳化液、重金属污泥等,可通过降低审批门槛、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等手段,向具备相关处置能力的企业开放经营许可。 第三类为鼓励类,可放开对于易于源头 管控的危险废物,如可回收再生的废包装物、废催化剂等,鼓励原厂回收,可参照危险废物管理,以备案制代替审批许可制。 2、统筹规划,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1)对建设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进行统一规划。 以区域为整体,根据不同地区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统一配置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解决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几个,在哪建”的问题,实现危险废物处置资源的共建、共用、共管。 (2)通过扩能、调配、协同等措施,提高持证企业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发挥现有持证企业的作用。扩能,就是鼓励现有持证经营企业通过新建、扩建、改建等形式,增加现有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处置能力。调配,就是合理调配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资源的配置和布局,化解和压缩过剩的处置能力,增加紧缺的处置能力。协同,就是推进区域协同处置,实现区域处置资源利用率的最大化。 (3)选择具有成熟生产工艺、较强社会责任心和危险废物经营积极性的企业,推动其处置资源向社会开放。目前社会上有一些被闲置的处置资源和能力没有被有效发掘和利用起来。如不少企业自建危险废物焚烧炉处置设施,除处置自产的危险废物外,还有相当大的处置能力在闲置。有些企业的生产工艺和设施具备处置相关危险废物的能力,部分危险废物可作为生产原料或副产品。如金属表面处理企业可以回收利用高品质废酸,钢铁企业可以把含有重金属的灰渣、废金属包装桶等作为原料回炉熔炼等。 3、强化科技支撑,构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国务院正在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在这样的背景下,应充分借鉴放危险化学品管理模式,构建全国统一的危险废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全域、全维度、全要素的实时动态管理。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应具备查询、审批、交易、监管以及信用评价等功能。特别是在监管上,要能够涵盖从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到处置的全过程。危险废物什么时间在哪家企业、在什么地点都能够实时体现,真正实现精细化管理。平台也要能够实现所有环保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对经营企业的信息共享。与辖区危险废物经营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地区经营企业的信息,也要能够查询、核实,真正实现“互联网+危废管理”。要充分发挥财政科研资金的激励作用,引导科研院所加快研发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方面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快建设危险废物鉴别分析实验室,培育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评估机构,增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技术支撑能力。 4、进一步强化责任,完善督查机制。 (1)落实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一是从固体废物专业机构建设入手,解决危险废物无人管理的问题。把危险废物管理纳入对地方环境保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不合格的地方,停止环境保护工作的评优资格。二是落实企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要求产废和处置企业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的相关责任人都必须在台账记录簿上签字,作为以后追究责任的依据。同时,要求产废企业和处置企业落实国家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此外,还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守法意识。 (2)建立分类监管机制一是开展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建立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库,掌握该区域危险废物产生量、种类和地域特点。在此基础上,确定危险废物监管的重点区位、重点行业、重点废物、重点环节,为有的放矢地开展危险废物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二是针对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制定不同的监管措施和目标。据资料,陕西省从2011年开始,把年产危险废物It以上的工业企业列入全省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清单,并每年进行动态更新;2013年开始规范非重点源管理,到2015年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90%以上;与此同时,陕西省针对居 民生活产生的日光灯管、废电池等社会源危险废物,研究分类回收管理办法和激励机制。针对废铅蓄电池、实验室废物等重点非工业源废物,建立分类回收和集中处理试点。 (3)建立执法监管合作机制联合打击跨地区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为,对于构成犯罪的,联合开展刑事追责。联合开展区域危险废物管理风险排查与整治。联合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统一行动,打击恶性竞争、地下黑市交易等扰乱市场的行为和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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