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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0日的《中国安全生产报》刊发国务院安委会第六综合督查组在福建督查的有关工作,以及福建政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相关情况。侧记提及三明市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通过“安全入股模式”,实现安全管理的全员参与,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保持安全生产良好发展形势的做法。 创新激活一池春水。三明市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何时试水并逐步确立企业“安全入股模式”不得而知,但十余年来保持安全生产无事故却是实实在在、硬硬邦邦的安全业绩。这份安全业绩的取得显然与“安全入股模式”的应用密不可分。不难发现,“安全入股”的核心在于物质利益原则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应用,亦即,把安全换算成“股份”,设定相应的“股价”及“股权”,让员工在持有安全股份的同时,即成为企业的安全股东,进而让企业的安全生产以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与全体员工的个体行为、切身权益相链接,真正实现企业安全与个人安全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再一次验证了一个颠簸不破的道理:一线是创新的沃土,实践是事业的源泉。 员工安全则企业安全。全员全时空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这不仅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客观需要,更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员工保障自身安全权益的必然要求。一直以来,如何发动和组织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同时自觉按照“三不伤害”要求做到自我安全管控,都是令各级各类企业比较“头疼”的一件事情。事实上,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动力不足、生产行为自我管控不严尤其是“三违”行为突出等,往往是一些企业之所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教训所在。因之,有效激发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内生动力,切实增强生产行为自我管控的主动性,真正把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既是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切入点突破口,更是保持企业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重头戏。 问泉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安全入股模式”让企业的安全生产有了更加坚实可靠的思想有行为基础,让企业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本质转变有了更加确信的可能,也给了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安全发展更多的想象与启迪。比如,现实中,有些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通过实行“安全绩效工资制”、“生产行为记分制”等举措,来激发调动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加强生产行为自我安全管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些方式方法既与“安全入股模式”异曲同工,又各有千秋,对于支撑企业安全天空都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但愿这些好办法厚积薄发,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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