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日历 主题导读切换风格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手机微信,扫码同步

用户名登录

用户名,密码登录

搜索

↑ ★ → 加入海川企业会员 传播技术与品牌  

 品牌 

[已解决] 事故隐患

[复制链接]
320 |2
阅读字号:

加入千万工业人行列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发表于 2023-7-29 21:15:35

声明: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及信息存储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

请注意甄别主题及回复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

当前内容由会员用户名 千年老妖! 发布!权益归其或其声明的所有人所有 仅代表其个人观点, 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之用。

本主题及回复中的网友及版主依个人意愿的点评互动、推荐、评分等,均不代表本站认可其内容或确认其权益归属,

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可联系我站举证删除,我站在线客服信息service@hcbbs.com 电话188-4091-1640 

jamie2088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河南省
海川硕士  |  头衔:  TA未设置 
★发布悬赏→ 发布(0)  承接(0/0)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潜在风险和问题。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如操作不当、违章作业等;物的危险状态,如设备老化损坏、设施设备的设计缺陷等;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如火灾隐患、电气设施问题等;管理上的缺陷,如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责任制未落实等。只有及时发现、排除这些隐患,才能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

 

发表于 2023-7-29 23:15:4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特别提示:

          本站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内容存储服务。

         禁止发布上传, 包括但不限于:不能公开传播或无传播权的出版物、无传播权的在行标准规范、涉密内容等
          不听劝告后果自负!造成平台或第三方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遵守国家法规;不要散播涉爆类、涉黄毒赌类、涉及宗教、政治议题、谣言负面等信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主题】高级

电话

0411-88254066

18840911640

(工作时间09:00-17:00)

其它时间请联【微信客服】或 电子信箱

信箱service@hcbbs.com


 

关于我们  -  隐私协议    -  网站声明   -  广告服务   -  企业会员   -  个人会员  -     -   专家智库  -  服务市场    -  APP和微信   -  分类信息   -     -  在线计算  -  单位换算


不良信息举报 0411-88254066  举报中心       在线客服#微信号:  18840911640    电子信箱   service@hcbbs.com   【QQ客服】3153267246   


海川化工论坛网(hcbbs) @Discuz! X3  0.503028 second(s), 52 queries , Redis On.


辽公安备21100302203002号  | 辽ICP备17009251号  |  辽B2证-20170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