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公司
视法律法规如无物
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恒达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是江安县**招商引资的重点工程。2016年4月,该公司取得江安县发改局批复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设计年产2000吨5-硝基间苯二甲酸、300吨2-(3-氯磺酰基-4-氯苯甲酰)苯甲酸。
对危化品企业,从选址开始,到建设、投产、运行、经营等全过程各环节,我国法律法规都有一系列严密而具体的规定。但从目前的调查情况来看,恒达公司无法无天,漠视员工生命,视法律法规为儿戏,自己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严重违法违规生产。据初步认定,该公司涉嫌“八宗罪”。
第一宗,选址长江边,工厂平面布局严重违规。
2016年1月5日,****在重庆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时强调,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但2017年才开工建设的恒达公司距离长江的直线距离只有500多米。
该公司三个车间平行设置,间隔只有13米。办公楼建于生产区,且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第二宗,违法违规建设,偷梁换柱,逃避**监管。
未批先建,拒不执行停建指令。2017年7月,宜宾市安监局检查发现恒达公司未批先建,要求其立即停工并补办危化品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恒达公司仅在2017年12月补办了宜宾市安监局下发的安全审查意见书,2018年3月15日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通过。在办理有关许可审批的同时,恒达公司拒不执行停止建设指令,事故发生前,办公楼、分析室、烘干房、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库房、储罐区等主要建筑物已基本建成。
第三宗,项目设计水平低,从建成之日起就已经构成重大隐患。
恒达公司建设的装置化验室、办公楼等,面向生产车间的一侧都违反规定安装了普通玻璃门窗。
第四宗,工艺来源不明,反应釜多是利旧,涉嫌非法来料加工,不掌握原材料的名称和安全特性。
恒达公司采用的咪草烟和三氮唑生产技术,无正规技术来源,未经正规设计,分别由常州市道恩国际贸易公司和成都化润药业有限公司提供工艺路线。技术提供方为保密,隐瞒了部分化学品名称标识,更没有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恒达公司技术负责人根据经验规划了生产装置和操作流程,对相关技术的安全风险不了解。
第五宗,评价报告与现场工艺流程、设备布置及生产产品严重不符。
二车间、三车间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建设,设计和建设“两张皮”。该公司3月起试生产的产品,也不是其在项目引进、行政许可报批时申请的产品,而是咪草烟和三氮唑,明挂羊头暗卖狗肉。同时,精制车间还在进行邻乙基对***胺的中试。
第六宗,边施工边生产,设备“裸奔”
运行。
无论是5-硝基间苯二甲酸和2-(3-氯磺酰基-4-氯苯甲酰)苯甲酸,还是咪草烟和三氮唑,其生产过程均涉及多种重点监管危化品和重点监管工艺,如硝化、氧化、重氮化,水合肼、双氧水、甲醇等。然而恒达公司在自动化控制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及消防水系统等安全设施均未安装,且没有制定试生产方案的情况下,就开始了试生产。事故发生时,该公司已获得100余万元利润。自动化控制系统缺失导致每班均有十余人在反应釜周边进行人工操作。
第七宗,安全管理极为混乱,边生产边调整操作流程。
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等管理制度一概没有。经理层和各部门负责人只有口头授权,无正式任命文件;交接班时间随意,有关人员在生产装置内交接班。生产靠技术提供方技术员指导,恒达公司尝试打通生产工艺,摸索工艺参数,边生产边随便改变调整操作流程,并在车间随意堆放没有任何标识的化工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使用易产生静电的PP管输送易燃易爆液体物料。
第八宗,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资质违反安全生产要求。
恒达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环保部只有一名安全员,且不具备安全管理能力,各车间也没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企业实际控制人无化工方面的学历和从业经验,对化工生产的风险没有任何认知。技术负责人仅掌握5-硝基间苯二甲酸等两种产品技术,也不具备安全生产等专业管理能力。
车间副主任罗某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程度,2月入职,6月被提拔为车间副主任,字都认不全,更别提化工专业知识了。
此次事故中死亡的19人中有16人是恒达公司操作工,大部分是当地农民,达不到企业生产涉及的氧化、硝化等工艺要求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的要求。据调查,7月前入厂的员工根本没有受过任何安全教育。
据了解,这些操作工每个月能拿到4000元左右,“在当地算是高的”。
“处理过这么多事故,检查过那么多企业,企业违法违规到这种程度,还是第一次见到。”应急管理部党组成员王浩水在会上说,“这样的企业发生恶性事故是必然的,只是早一天晚一天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