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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仍存“致命伤”
曾经被“三合一”、出租房(群租房)和电动自行车火灾困扰多年的苏州,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与手段,打响了一场深入持久的火灾隐患整治攻坚战。
有效遏制火灾多发频发势头,只是苏州此次整治的初衷之一。将破解难题作为把握机遇、厚植优势的突破口,转观念、换思路,腾空间、促转型,兴文化、育新人,则是该市更大的布局。一年多的实践表明,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已经成为苏州谋划高质量发展的良策。
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击穿了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抓落实态度不坚决、作风不扎实、能力不适应、措施不过硬的盖子,也给当地形象和声誉涂抹了深重的黑色。
寻常的“痛定思痛”,多为通报、开现场会、开展大检查、处理责任人等。但江苏没有就事论事,而是查源头问题,集各地智慧,思治本之策,出台了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安全生产巡查方案。有人认为,条条举措都是实招、硬招、管用的招,倘若落地生根,将是该省脱胎换骨、涅槃重生的契机,也会为其他地方提供宝贵的借鉴。
苏州、江苏的探索再次说明,出了事故固然是一次危机,但学会利用危机,在应对危机的过程中找到和创造机遇,化危为机、转危为安就有了可能。
在安全生产领域,“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基本是化危为机的代名词。西方发达国家对此非常重视、很有“套路”。2006年1月,美国西弗吉尼亚州萨戈煤矿发生12死1伤的瓦斯爆炸事故,同年6月美国联邦**就出台了《煤矿改善与新应急响应法》,对建立井下避险系统、完善矿山应急响应体系提出了强制性要求。欧盟国家普遍采用“无责备”事故调查原则,赋予事故调查机构充分权力,保证其不受任何外部因素影响、独立开展事故调查,彻查事故原因,提出客观合理的建议。
近年来,我国许多标本兼治的安全生产措施都是事故教训换来的,如责任体系的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的构建,人防、技防、物防措施的综合运用,所有事故调查报告都要设立技术和管理问题专篇等。
但在实际运行中,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依然存在四大“致命伤”:
一是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避免重蹈覆辙,要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要下很大功夫、付出极大努力。但有的地方出了事故之后,就事论事、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只求过得去,不想过得硬。
二是出了事故之后,许多民众密切关注、津津乐道的是抓了多少人,处理了多高级别的干部,而对于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措施则漠不关心。有些地方一味顺应这种可以理解却并不理性的诉求,重问责,轻问由,似乎人处理了,“推动”也就完成了。
三是在事故调查结案后,对提出的整改措施跟踪不及时、落实不到位,致使同一地区、同一行业领域乃至同一企业类似事故“按下葫芦浮起瓢”。如某赫赫有名的央企曾经在4年内连续发生6起事故,甚至同一油罐在3个月内发生2起事故。
四是把别人的事故当作故事,即便毛病、问题有过之而无不及,仍抱持“红肿之处,艳若桃花;溃烂之时,美如乳酪”的洋洋自得。最近,化工行业事故频频发生,但许多企业还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作派,安之若素、无动于衷。
泰戈尔说:“只有经过地狱般的磨练,才能炼出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奏出世间的绝唱。”出了事故,实际上也是“地狱般磨炼”和“手指流血”。倘若不能真正做到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何谈“力量”与“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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