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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 二、准确把握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和内容 (一)企业中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金属有机物合成反应(包括格氏反应)的间歇和半间歇反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要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1.国内首次使用的新工艺、新配方投入工业化生产的以及国外首次引进的新工艺且未进行过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 2.现有的工艺路线、工艺参数或装置能力发生变更,且没有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 3.因反应工艺问题,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 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导则(试行) 3 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工艺信息包括特定工艺路线的工艺技术信息,例如:物料特性、物料配比、反应温度控制范围、压力控制范围、反应时间、加料方式与加料速度等工艺操作条件,并包含必要的定性和定量控制分析方法。 同种产品的的化工反应,不同评估单位做出来的危险度定级竟然不一样,这样业主就会找哪家评估单位定的低就找哪家做,这种纯粹的基础数据同类企业前赴后继的将代价花费在基础数据实验上值吗?
基础数据这块不应该是科研院校等单位完善来做吗?四个温度参数(即工艺温度、技术最高温度、最大反应速率到达时间为24小时对应的温度,以及失控体系能达到的最高温度)这是最基本的数据呀,着实看不懂现在相关文件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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