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项目建设基本流程
1、可行性研究。(由企业或委托中介服务机构进行)
2、项目选址。(企业到规划或建设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项目立项或备案。(由企业向发改委或经信委申请立项或备案)
4、环境影响评价
(1)地下水评价。(企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
(2)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企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
(3)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评审。(专家评审,环保管理部门主导)
(4)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企业到环保管理部门办理)
5、安全预评价
(1)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企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
(2)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专家评审,安监部门主导)
(3)取得安全预评价批复。(企业到安监部门办理)
(4)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企业到安监部门备案)
6、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1)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企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评审。(专家评审,卫生部门主导)
(3)取得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决定。(企业到卫生部门办理)
7、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
8、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监部门主导)
9、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合格后,由安监部门下发批准书)
10、消防设计专篇。(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
11、消防设计审查批准。(消防设计审查合格后,由应急管理部门下发批准书)
12、申领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凭批准书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13、水资源论证
(1)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企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
(2)进行水资源论证报告评审。(专家评审,水资源管理部门主导)
(3)取得水资源论证报告批复。(企业到水资源管理部门办理)
(4)办理取水证。(企业到水资源管理部门办理)
14、水土保持方案
(1)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企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
(2)进行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评审,水保管理部门参与)
(3)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企业到水保管理部门办理)
15、节能评估
(1)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企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
(2)进行节能评估报告评审。(专家评审,发改委或经信委主导)
(3)取得节能评估报告批复。(企业到发改委或经信委办理)
16、地质灾害防治
(1)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报告。(由企业或委托中介服务机构进行)
(2)进行地质灾害防治报告评审。(专家评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导)
(3)取得地质灾害防治报告批复。(企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
17、进行初步设计。(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
18、施工图设计。(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
19、防雷设计审核。(企业到气象部门办理)
20、编制修建性详规。(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
21、修建性详规审查。(专家审查,规划或建设部门组织)
22、修建性详规批复。(企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
23、消防设计。(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
24、消防设计审核。(应急管理部门组织)
25、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企业到规建部门办理)
26、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企业到规建部门办理)
27、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到规建部门办理)
28、办理土地使用证。(企业到国土管理部门办理)
29、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若有,企业到技术监督部门办理)
30、试生产。(环保部门批复试生产周期)
31、竣工验收
(1)[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意见]——卫生部门;
(2)[安全卫士许可证]——卫生部门;
(3)[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环保部门;
(4)[排污许可证]——环保部门;
(5)[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安监部门;
(6)[消防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应急管理部门;
(7)[节能验收报告]——发改委或经信委;
(8)[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合格证]——气象部门;
(9)[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规建部门。
32、[不动产权证书]:企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
33、[安全生产许可证]:涉及危化品生产企业向省级安监部门申领。
3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根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发布的目录产品向省市场监督部门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