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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复泵工程技术规定》 1. 范围 本工程技术规定表明对工业装置用往复泵及其驱动机、辅助设备的最低限度要求。 本工程技术规定对往复泵的性能、结构设计、材料、驱动机、试验及标志、包装和采购等作了规定。 2. 标准、规范和规定 2.1 除本工程技术规定外,还应遵守泵数据表上指明的标准(最新版),如: GB9234 机动往复泵技术条件; JB1053 蒸汽泵试验方法; GB7784 机动往复泵试验方法; GB9235 蒸汽往复泵试验方法; API674 往复泵(Positive Displacement Pumps-Reciprocating)。 2.2 当本工程技术规定与指定标准发生矛盾时,以本工程技术规定为准。 同时卖方应以书面形式将矛盾之处向买方阐明,以提醒买方注意并解决。 3. 总则 3.1 除非另有规定,泵、驱动机及其辅助设备应在指定的最低和最高环境温度下适用于户外启动和连续操作。连续运转周期应不低于8000小时。 3.2 未经考验的样机是不能被接受的,只有经过实际生产验证的泵才可以接受。所谓生产验证是指泵在相似操作条件下至少有两年以上安全运转的经验。 3.3 除另有规定外,卖方应提供包括泵、联轴器、驱动机和所有辅助设备在内的整个泵机组,并保证整个泵机组质量。 3.4 除另有规定外,泵、驱动机、联轴器及护罩、辅助设备应安装在同一底座上。 3.5 往复泵的额定流量应至少等于用户提出的最大(操作)流量的110%。 3.6 电机额定功率应至少等于往复泵最大轴功率(含齿轮箱、联轴器的功率损失)的K倍。 最大轴功率Pa (kW) | K | Pa≤19 | 125% | 19<Pa≤55 | 115% | Pa>55 | 110% |
3.7 有效汽蚀余量NPSHa与必需汽蚀余量NPSHr应采用相同的基准面。NPSHa与NPSHr之差小于等于0.6m时,应进行汽蚀余量试验。 4. 结构设计 4.1 承压零件 4.1.1 泵允许最大出口压力应至少等于泵额定出口压力的110%。 4.1.2 所有承压零件(包括进口压力影响区域)应按泵送温度下允许最大出口压力设计,所取材料的许用应力值: 对国产泵,不应大于HG20531-93(铸铁、铸钢容器)规定的最大许用应力值; 对进口泵,不应大于ASME Section VIII规定的最大许用应力值。 4.2 接口 4.2.1 除非数据表上规定,所有接口均为法兰。 4.2.2 除非另有规定,国产泵进出口连接法兰应符合GB9112的规定,进口泵进出口连接法兰应符合ANSI B16.1及16.5的规定。直径或厚度大于以上标准的法兰也可以采用。 4.2.3 除另有规定外,进出口法兰应取相同等级压力的法兰。 4.3 液力端部件 4.3.1 缸体 缸体必需设有缸套。 4.3.2 活塞或柱塞 4.3.2.1 与填料接触部分的活塞杆或柱塞段应碾磨、硬化。 4.3.2.2 除另有规定外,不应采用空心的活塞或柱塞。 4.4 填料箱 4.4.1 填料箱应设有填料环以便对填料进行冲洗或润滑。 4.4.2 输送介质温度达80℃以上或汽化压力达0.098MPaG以上时,填料箱应设水冷夹套。 4.5 联轴器 除另有规定外,应采用挠性联轴器。 4.6 轴承 轴承应为标准形式,不得采用制造厂自行制定的非标轴承。 4.7 缓冲器 如果数据表上指定,进出口缓冲器应由卖方提供,其型式应由买方和卖方共同协商。 4.8 安全阀 4.8.1 如果数据表上指定,安全阀应由卖方提供。 4.8.2 除另有规定外,安全阀的进出口应为法兰。 4.8.3 安全阀的设定压力不应低于额定压力的110%和0.049MPaG中的较大者。 4.9 润滑系统 4.9.1 应采用稀油润滑。 4.9.2 对无压力润滑的泵应设有固定的油标。 4.9.3 对配有压力油系统的泵,其压力油系统应安装在泵底座上,并包括以下内容: a. 带液位指示的油箱; b. 主油泵和辅助油泵; c. 2台并联操作的油过滤器; d. 2台并联操作的油冷却器; e. 供油压力表和温度计; f. 轴承或回油温度计; g. 压力接头 h. 低油压报警并启动辅助油泵 i. 低油压跳闸 4.10 辅助管路 4.10.1 如果需要润滑、冷却和密封冲洗等管路系统,卖方应提供并安装在泵和(或)底座上。 4.10.2 所有管路系统的管子、接头等应不小于1/2英寸(13mm),其壁厚不应小于1.6mm(1/16英寸)。 4.10.3 除非另有规定,1-1/4(32mm),3-1/2(90mm),7(175mm),9(225mm)英寸的管件不能使用。 5. 材料 5.1 材料由买方确定后填写在泵数据表上。如果卖方认为别的材料更合适,可提出书面报告,但是否采用需得到买方的确认。 5.2 除非另有规定,碳钢、低合金钢的腐蚀裕度取3mm,高合金钢取0mm。 5.3 严禁使用含石棉纤维的材料。 5.4 输送有机溶剂时,严禁使用橡胶材料。 5.5 输送易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承压零件不能使用铸铁材料。 5.6 除奥氏体不锈钢外,当介质或环境温度≤-20℃时,卖方应对基本金属和焊接接头作V型冲击试验。 6. 车间试验 6.1 车间试验的项目见泵数据表。 6.2 水压试验压力应为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低于0.14MPaG。 6.3 车间试验的性能允差按下表取定: 性能指标 | 机动往复泵 | 蒸汽往复泵 | 额定流量 | +3% -0% | +3% -0% | 额定功率 | +4% | / | NPSHr | +0% | 0% |
6.4 对买方规定需到场目睹的检查或试验项目,卖方确定试验日期后应至少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以便买方能及时参加。 6.5 非目睹试验的结果应记录并送交买方认可。 7. 涂漆、标志、包装 7.1 涂漆 7.1.1 涂漆前应去除所有的灰尘、锈斑、油污及其它附着物。 7.1.2 设备面漆应按买方要求。 7.2 标志 7.2.1 泵的铭牌应用18-8不锈钢制成,并牢固地固定在泵的显眼之处。 7.2.2 铭牌内容应包括: a. 位号; b. 设备名称/装置名称; c. 卖方(制造厂)名称及商标; d. 泵的型号和名称; e. 泵的主要参数,包括额定流量(m3/h或l/h)、允许最大出口压力(MPaG)、安全阀设定压力MPaG、轴功率(kW)、及泵重量(kg)等; f. 泵的出厂编号和日期。 7.3 泵的进出口应设置金属封口板,并带有橡胶垫和至少四个螺栓。 7.4 泵及其辅助管路系统(包括驱动机和辅助设备)的包装应能保证运输过程中产品不受损、遗失,并应适合户外放置且应能保证露天放置时间不少于半年。 8. 文件、图纸资料 8.1 卖方报价资料 卖方的报价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买方数据表,其中有由卖方填写完整的卖方数据; b. 初步的外形尺寸图、管路布置图; c. 对水、电、蒸汽等公用工程的要求; d. 泵典型的剖面图; e. 推荐的备件清单; f. 对泵机组是否严格执行本规定的具体说明。如果泵机组不严格符合本说明书,则卖方应提出一份详细解释每一个不符之处的具体清单。 8.2 合同资料 8.2.1 卖方必须按采购订单上确定的文件提供时间、种类、份数寄往订单上注明的地址。 8.2.2以下内容应标记在文件的每一页上: a. 买方(用户)公司名称; b. 工程号; c. 采购订单号或文件号; d. 泵位号; e. 采购订单上规定的任何其它表示法。 8.2.3 卖方至少应提供以下文件: a. 文件目录清单; b. 泵数据表(制造用); c. 外形尺寸及布置图(包括基础数据,主要进出口接管的位置、尺寸和压力等级,电机接线盒位置,进出口管道许用外力和外力矩等); d. 辅助管路布置图和接管表(也可在外形尺寸图上一并表示); e. 泵剖面图及含有关零件材料名的零部件一栏表; f. 轴封剖面图及含有关零件材料名的零件一览表; g. 备件清单; h. 润滑油、液压油清单; i. 辅助设备数据表(如需要); j. 安装、维护、操作说明书。 8.2.4 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还应向买方提供以下报告和记录: a. 材料试验报告; b. 工厂试验数据记录; c. 其它要求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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