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地为济南市平阴县孔村镇夥居楼村,注册资金6000万元,法人代表宋凯,实际控制人王绪水。经营范围是炭素制品的加工、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成型车间沥青库情况
成型车间设沥青库存储沥青,库内布设半地下沥青池(长28米、宽5.7米、高2.3米),池体采用5mm钢板焊接而成,地上部分(0.5米)和顶部用岩棉耐火砖保温,外层覆盖水泥混凝土。池内用钢板隔为7个小池,由北至南编号1-7号,4-7号正在使用,每个小池顶部均设有一个检查孔(长0.6米、宽0.6米、高0.15米)。事故前记录显示池内有沥青32.4吨,为保证沥青粘度,采取导热油循环加温,导热油管布设在沥青池内部,池内温度保持在170-180℃。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18年11月12日凌晨4时7分,成型车间燃气导热油炉操作工贾明芳发现导热油循环泵控制柜的电流值下降为80A(正常值100-110A),打电话报告给当班维修工尹逊贞,尹逊贞电话通知电工张国忠来现场处理,经检查电路没有发现异常。怀疑导热油泄漏,尹逊贞和贾明芳关闭了有关开关和阀门,并给车间主任武传成进行了汇报,武传成分别给公司分管副总何庆峰和动力部部长王泽军进行了汇报。7时左右,维修工徐胜经过测量,确认7号沥青池导热油泄漏。随后,武传成、何庆峰和王泽军先后到达现场。何庆峰安排现场工人卸掉7号沥青池上部的分支导热油管道法兰的螺栓,其中有一个螺栓卸不开,徐胜用手持式切割机把螺栓切掉。
为进一步确定漏油点和便于操作维修,确定在7号沥青池另打开口,武传成指挥李洪均、孟凡强、张庆才、王培新等工人用铁锤和钎子破除沥青池顶部的混凝土和保温层,露出顶部钢板。现场操作人员使用手持式切割机切割7号沥青池顶部的钢制盖板时,因产生的火花遇到沥青池上部气相空间爆炸性混合气体引起爆炸,引发沥青池内导热油、沥青燃烧并形成火灾。
平阴县委、县**认真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及安抚和赔偿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持了社会舆情平稳。
三、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综合事故发生前后现场实际、对相关人员询问等各种情况,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导热油泄漏进入7号沥青池,高温导热油和沥青在密闭的沥青池内混合,挥发的气体组份与沥青池上部空间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现场作业人员违章动火作业,使用手持式切割机切透盖板产生火花遇到沥青池上部气相空间爆炸性混合气体引起爆炸,引发沥青池内导热油(经检验确定,导热油的闪点为66℃)、沥青燃烧并形成火灾。
(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1.该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安全管理规定得不到有效落实。成型车间生产现场管理混乱,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对燃气导热油炉(特种设备)没有按照要求每年进行检验检测。
2.该企业没有按照《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GB24747-2009)要求建立导热油使用、管理、检验检测、及时更换等管理制度。
3.该企业未严格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涉及本次事故的企业领导和员工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技能严重缺失,成型车间三名锅炉工仅一人持有锅炉工操作人员证书。
4.现场人员在处理导热油泄漏时,未辨识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未制定安全可靠的维修方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没有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操作人员违章动火作业。
5.平阴县**、平阴县经信局和孔村镇党委、**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对企业安全生产督促检查不到位,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分析认定,济南市平阴县“11.12”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较大爆燃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单位
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没有对安全设备机械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没有按照规定对特种设备机械检测检验;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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