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资格。 从事压力容器设计审核和批准、压力管道设计审核和审定的人员(以下简称设计审批人员),及从事压力容器分析设计的设计人员(以下简称分析设计人员)不再需要按照《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R1001-2008)第六条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和压力管道设计单位(以下统称设计单位)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设计审批人员和分析设计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证其具备相应能力。 鉴定评审机构在鉴定评审时应当对设计单位的设计审批人员和分析设计人员对标准规范理解能力和专业知识进行不少于3个小时的现场闭卷考试(试卷由题库生成)和每人不少于1小时的图纸分析答辩,还应当考核分析设计人员操作设计软件的能力。鉴定评审机构在提交的鉴定评审资料中应当包括设计审批人员或分析设计人员现场考试结果和具备相应能力的说明材料(考试试卷和答辩记录由评审机构存档)。设计单位在鉴定评审时提交上述人员已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培训考核结果的,鉴定评审机构应对考核内容和结果进行确认,对能满足能力要求的可以采信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培训考核结果并将其列入鉴定评审报告的说明材料中。
对于以上的相关内容,风子的个人理解为: 个人证书是没有了;
单位资质还是要评审的;
鉴定机构对单位资质进行评审时增加了对设计审批人员和分析设计之设计人员专业知识进行全面的评审(提供证明材料);
这些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要么是鉴定评审机构现场考核,要么是上述人员参加官方指定的培训考核;
现场考核毫无疑问会增加单位取证换证的变数,增加了现场鉴定的时间,因此风子个人认为,单位最好还是按照以前的方式参加指定机构指定的审批人学习培训和分析设计设计人员培训,至于分析设计的审批人员文中未提及;
总结下来就是一句话:证,国家不让发了,培训你最好还是要来的(虽然不是强制的),不然放的太开是要出事滴!
对于总局这样的做法,风子还是深表赞成的,否则真的会乱套的!请大家不要再说他们为了挣钱这些话了,大家试想一下,如果是你代表官方你应该怎么做?
一方面要满足上面简政的要求,另一方面还要保证设计人员专业知识水平的不缩水,保证不会因为不发证而导致出现更多的设计问题,也是挺不好做的,所以这就是为什么网上闹的沸沸扬扬而总局直到前几天才研究出来一个统一的说法;
下面是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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