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川化工论坛【化海川流】

用户名账户登录  

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手机微信,扫码同步

↑ ★ → 加入海川企业会员 传播技术与品牌  

 品牌 
【活动】海川定制logo保温杯来了
【参与活动能免费获得】从本月起任何在“建设者”体系中,你的上月建设者分数......
企业会员 第二期招募【特惠】
特惠为 9999元/ 2 年 百万次传播 20241112 详询客服18840911640

[求助] 个人违规造成事故受伤,就应该保护弱者吗?

[复制链接]
819 |11
|关注本帖
阅读字号:

服务化工人 [化海川流] 一键加入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朋友吐槽:    施工总包单位真的很无奈,一名作业人员在室内作业,自己搭了一步移动架,1.8米高,结果不小心跌落造成植物人。没系安全带,安全帽带没系。责任就应该总包负责吗?100万都解决不了,关键是这钱该谁出?感觉现在施工总包就像唐僧肉,都想吃一口,地方、业主、监理、其他,风险全担,利润没有,这样下去,总包真的没法干了,安全员更没法干了。


    你怎么看呢?



 

发表于 2018-6-12 11:00:47

评分

参与人数 2财富 +16 收起 理由
lflsedin + 6 发起议题
匆匆的过客 + 10 发起议题

查看全部评分

声明: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及信息存储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

请注意甄别主题及回复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

当前内容由会员用户名 68589544 发布!权益归其或其声明的所有人所有 仅代表其个人观点, 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之用。

本主题及回复中的网友及版主依个人意愿的点评互动、推荐、评分等,均不代表本站认可其内容或确认其权益归属,

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可联系我站举证删除,我站在线客服信息service@hcbbs.com 电话188-4091-1640 

sdwfsgyykaiVIP会员 永久VIP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宁夏回族自治区
海川顾问组(海友)  |  头衔:  【石油化工行业】
 【V号:AH8100222】  已绑手机  
本帖最后由 sdwfsgyykai 于 2018-6-12 12:04 编辑

现在这个时代是属于安全生产大于一切的时代,为的是保证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和人民的幸福向往,
所以,想要做好工程,想要赚钱,就必须要把安全工作做好,否则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说实在的,包工程的不容易,那就更要把安全管好。

 

发表于 2018-6-12 12:03:23

点评

非常赞同超版的观点! 在当前全社会都关注“安全”、政府一再强调“大安全”的形势下,作为大小事故重灾区的建筑工程,其总包单位不能只是关注出现事故“赔多少钱”的问题,重要是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施工管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6-15 09:21

评分

参与人数 2财富 +11 魅力 +1 收起 理由
催化一粟 + 10 同意你的观点
匆匆的过客 + 1 + 1 深入讨论

查看全部评分

 

 

 

Peterpaul彼得保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智者明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广东省
海川博士  |  头衔:  【知识丰富的参与者】
已绑手机  
违规按违规处理,但工作赔偿还是要赔的,毕竟人的生命大于天。

 

发表于 2018-6-12 12:26:07

评分

参与人数 1财富 +6 收起 理由
匆匆的过客 + 6 深入讨论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girlgirlgirl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北京市
海川高三  |  头衔:  TA暂未设置 
是否对相关的人员进行了充分的安全培训,是否进行了监管。如果没有力量进行就应该从外埠引入相关的力量。

 

发表于 2018-6-12 14:07:58

评分

参与人数 1财富 +6 收起 理由
匆匆的过客 + 6 深入讨论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zhongyouqiang1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江苏省
海川高一  |  头衔:  TA暂未设置 
已绑手机  
干总包不容易啊,安全员监察要到位,当然有些是可以免责的,2009年7月2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总局24号令)。该部门规章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也规定了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十种免责情形。

 

发表于 2018-6-12 15:39:43

点评

虽然说有一个24号令在,但是法院未必据此判定责任,前几天我曾经转发一篇文章,评论了这种判罚。因此作为安全人千万不要以24号令作为免责的金牌,否则只会事到临头后悔。 法院依照刑法断案,不依照总局24号令(转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6-15 08:03

评分

参与人数 2财富 +10 收起 理由
匆匆的过客 + 5 积极参与
68589544 + 5 积极参与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十加一大于十一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山东省
海川小学6年  |  头衔:  TA暂未设置 
已绑手机  
没办法,该赔偿还得赔偿,不是保护是责任,因为有劳动关系发生,对违章违规另行处理

 

发表于 2018-6-12 16:42:52

评分

参与人数 1财富 +5 收起 理由
匆匆的过客 + 5 积极参与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hunhua0672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湖北省
海川小学4年  |  头衔:  【一笑】
从你的对话来看,你对下面安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啊。看。你自己就主观认定室内没什么安全隐患,这不就是问题吗

 

发表于 2018-6-12 20:39:31

评分

参与人数 1财富 +6 收起 理由
匆匆的过客 + 6 观点鲜明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个人感觉这个问题应该分几个层面分别来说:
1、关于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
如果合同中明确了安全管理的责任划分,并且规定了出现安全事故时的经济赔偿责任,赔偿问题可以由分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负连带担保责任而已。
2、关于工地总体安全管理的责任划分问题。
合同中一般会明确规定总包和分包之间的安全责任划分,出现这个问题(事故),首先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应负主要责任,总包单位负有统一管理责任。
3、针对员工个人的违规,可以据此追究分包单位的责任,并在垫付医疗费用的同时,通过明晰责任追究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根据合同追扣工程款补偿医疗费用,如果还有后续费用,除分包单位支付外,也可以由工程款中扣支,以尽快摆平受害方的纠缠。
4、可以就此责任对分包单位进行一定数额的罚款。
5、重要的是要在分包单位无法支付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垫付医疗费用,及时治疗伤员,给家属、伤者、**一个交代,争取主动。

 

发表于 2018-6-12 21:02:59

评分

参与人数 2财富 +10 魅力 +1 收起 理由
催化一粟 + 1 积极参与
liaifeng + 10 深入讨论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zhongyouqiang1 发表于 2018-6-12 15:39
干总包不容易啊,安全员监察要到位,当然有些是可以免责的,2009年7月2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了《安全生 ...

虽然说有一个24号令在,但是法院未必据此判定责任,前几天我曾经转发一篇文章,评论了这种判罚。因此作为安全人千万不要以24号令作为免责的金牌,否则只会事到临头后悔。
法院依照刑法断案,不依照总局24号令(转载)
https://bbs.hcbbs.com/thread-2008563-1-1.html
(出处: 海川化工论坛网)

 

发表于 2018-6-15 08:03:41

评分

参与人数 1财富 +10 收起 理由
sdwfsgyykai + 10 深入讨论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sdwfsgyykai 发表于 2018-6-12 12:03
现在这个时代是属于安全生产大于一切的时代,为的是保证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和人民的幸福向往,
所以,想 ...

非常赞同超版的观点!
      在当前全社会都关注“安全”、**一再强调“大安全”的形势下,作为大小事故重灾区的建筑工程,其总包单位不能只是关注出现事故“赔多少钱”的问题,重要是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施工管理,尽最大努力降低事故概率,毕竟人的生命安全高于一切!
      鉴于当前建筑施工市场的现状,总包、分包关系越来越复杂,大量的个人施工队伍进入各领域、各行业、各种所有制的工程项目现场,参杂其中的各类实际利益影响了项目安全管理的进行,而很多**利益者并不一定会为出现的问题、后果负责,这种乱象也进一步加剧了工程安全管理的不到位、不彻底、不敢管、不能管、管不了等怪像的产生,是造成目前事故高发 的主要原因之一。
      

 

发表于 2018-6-15 09:21:26

点评

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停留在表面上,比如合同签订、责任书签订、罚款规定等,真正投入工程安全管理上的力量有限,加之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施工队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严格管理尚且无法保证施工安全,流于形式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6-15 09:22

评分

参与人数 1财富 +1 魅力 +1 收起 理由
sdwfsgyykai + 1 + 1 深入讨论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匆匆的过客 发表于 2018-6-15 09:21
非常赞同超版的观点!
      在当前全社会都关注“安全”、**一再强调“大安全”的形势下,作为大小事 ...

      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停留在表面上,比如合同签订、责任书签订、罚款规定等,真正投入工程安全管理上的力量有限,加之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施工队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严格管理尚且无法保证施工安全,流于形式的安全管理和施工队伍管理水平的低下也是造成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业主、监理、总包单位三方工程管理能力有限,无法形成工程管理的合力,无法形成行之有效的工程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致使工地管理特别是安全管理流于形式,经常可以见到的罚款、通报,没有非常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方向,工地的安全管理形势没有任何实质性改善,这也是造成工程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施工队伍的员工个人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基础安全知识贫乏,很多人是为了解决家庭的经济困难或改善生活条件来到工地,考虑经济较多,考虑安全较少。碰到有些难度、有风险的工作时,图省事、省时间,省掉了很多必需的安全措施,将自己置于不安全的境地,甚至安全管理人员处罚时还很不配合。这也是造成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发表于 2018-6-15 09:22:34

评分

参与人数 1财富 +1 魅力 +1 收起 理由
sdwfsgyykai + 1 + 1 深入讨论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sd6692569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陕西省
海川初三  |  头衔:  TA暂未设置 
已绑手机  
赔钱这个没得说,必须赔。
施工人员的弱者不光是在金钱上的弱者,更是在安全意识,安全知识上的弱者。
这个时候就需要安全管理人员甚至现场每一个在安全上的强者取保护他们。惩罚和教育都可以看做是一种保护。

 

发表于 2018-6-15 16:38:14

评分

参与人数 1财富 +6 收起 理由
匆匆的过客 + 6 同意你的观点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主题】高级


          特别提示:

          本站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内容存储服务。

         禁止发布上传, 包括但不限于:不能公开传播或无传播权的出版物、无传播权的在行标准规范、涉密内容等
          不听劝告后果自负!造成平台或第三方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遵守国家法规;不要散播涉爆类、涉黄毒赌类、涉及宗教、政治议题、谣言负面等信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

18840911640 041188254066

QQ

3153267246


 

关于我们  -  隐私协议    -  网站声明   -  广告服务   -  企业会员   -  个人会员  -  记录统计   -   专家智库  -  服务市场    -  APP和微信   -  分类信息   -  管理记录   -  在线计算  -  单位换算


不良信息举报 0411-88254066  举报中心       在线客服#微信号:  18840911640    电子信箱   service@hcbbs.com   【QQ客服】3153267246   


海川化工论坛网(hcbbs) @Discuz! X3  1.082057 second(s), 126 queries , Redis On.


辽公安备21100302203002号  | 辽ICP备17009251号  |  辽B2证-20170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