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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难道是应急局条款引用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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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9日,仙居县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仙应急罚[2020]30-1号),
对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7.27”泄漏爆炸事故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应急管理局调查后认定: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事故回顾:
2020年7月27日晚上19时10分许,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仙居现代工业集聚区的碘海醇粗品生产车间发生爆炸事故并引发火灾,火情于7月27日晚19时40分得到控制。本次事故造成2名人员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另有2名人员轻伤

事故调查组出具的《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7.27”泄漏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认定本次爆炸事故直接原因系发生事故的车间内生产设备超过使用寿命,在生产过程中失效,导致碘海醇粗品正丁醇溶液泄漏至车间地面,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点火源后发生闪爆。

报告认定,本次爆炸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发表于 2020-11-23 18: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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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难道是应急局条款引用错了?

 

发表于 2020-11-23 18: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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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法三十二条就是智者列的这样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11-23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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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明 发表于 2020-11-23 18: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 ...

新安全法三十二条就是智者列的这样

 

发表于 2020-11-23 21: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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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仙居县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仙应急罚[2020]30-1号)
引用安全法三十二我感觉驴头不对马嘴
引用刑法第32条才应该

是对是错请海友判断

 

发表于 2020-11-23 21: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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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kj0221 于 2020-11-24 07:04 编辑

应该是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司太立(603520)_公司公告_司太立关于公司车间发生爆炸事故进展的更正公告新浪财经_新浪网  http://vip.stock.finance.sina.co ... gather=1&id=6738134

更正前:

经仙居县应急管理局调查后认定: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元)的行政处罚。

更正后:

经仙居县应急管理局调查后认定: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元)的行政处罚。



 

发表于 2020-11-24 07: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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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较真起来,仙居县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仙应急罚[2020]30-1号)虽然更正了适用条款,但引用处罚条款仍然不严谨,有待商榷。 更正后: 经仙居县应急管理局调查后认定: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11-25 19:31
更正后还有错误!! 司太立(603520)_公司公告_司太立关于公司车间发生爆炸事故进展的更正公告 更正后: 经仙居县应急管理局调查后认定: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对设备进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11-24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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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智者明 于 2020-11-24 10:33 编辑
hkj0221 发表于 2020-11-24 07:00
应该是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 ...

法律条款项目依次下来,是绝对不能写错的。这个有明确规定,写错了直接行政复议就作废了……当然啦,这次作废了,重新调查重新下决定也是可以的,只要违法事实确实存在,证据还没湮灭就行。

追溯期2年。


 

发表于 2020-11-24 10: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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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7·27”泄漏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有人议论:首x i安全官有点冤。

 

发表于 2020-11-24 10:45:42

“7·27”泄漏爆炸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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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j0221 发表于 2020-11-24 07:00
应该是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 ...

如果较真起来,仙居县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仙应急罚[2020]30-1号)虽然更正了适用条款,但引用处罚条款仍然不严谨,有待商榷。@书童

更正后:

经仙居县应急管理局调查后认定: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元)的行政处罚。

 

发表于 2020-11-25 19: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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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九条原文,处罚条文: 如果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可以; 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似乎也可以; 写《中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11-25 19: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九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11-25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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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明 发表于 2020-11-25 19:31
如果较真起来,仙居县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仙应急罚[2020]30-1号)虽然更正了适用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九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表于 2020-11-25 19: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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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明 发表于 2020-11-25 19:31
如果较真起来,仙居县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仙应急罚[2020]30-1号)虽然更正了适用条款, ...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九条原文,处罚条文:

如果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可以;
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似乎也可以;
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似乎也可以;
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似乎也可以;

.....所以,《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是不严谨。

 

发表于 2020-11-25 19: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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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更正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又及时地发出来了。 我真怀疑海川论坛中也有应急部门的海友或者是应急部门又二次及时发现了执法文书的不严谨错误,这时间同步上还真合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11-26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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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明 发表于 2020-11-25 19:43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九条原文,处罚条文:

如果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二次更正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又及时地发出来了。
我真怀疑海川论坛中也有应急部门的海友或者是应急部门又二次及时发现了执法文书的不严谨错误,这时间同步上还真合拍。

 

发表于 2020-11-26 18:43:33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we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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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执法文书涉及《安全生产法》二项条款,应急局更正了执法文书二次,也算是知错能发善莫大焉。

 

发表于 2020-11-26 18:47:16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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