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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危险是指特定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1、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存在对职工的健康和劳动能力产生有害作用,并导致疾病的因素。 通常为了区别客体对人体不利作用的特点和效果,分为危险因素(强调突发性和瞬间作用)和危害因素(强调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的积累作用)。 2、危险因素是构成事故的物质基础。它表示劳动生产过程的物质条件(如工具、设备、机械、产品、劳动场所、环境等)的固有危险性质和它本身潜在的破坏能量。
3、危险因素所固有的危险性质,还决定了它受管理缺陷和外界条件激发转化为事故的难易程度,这种难易程度称为危险因素的感度。感度愈高,危险因素愈容易转化为事故。结构和能量容易发生形变和转化的物质,也容易转化为事故。
4、有危险因素存在就有发生事故的可能,事故的严重程度(单元事故的经济和劳动力的损失)与危险因素的能量成正比。因此首先要采取防止发生事故的措施,防止第一次激发,作为第一道防线;还要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防止第二次激发,作为第二道防线。 5、 能量就是做功的能力,它既可以造福人类,也可以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切产生、供给能量的能源和能量的载体在一定条件下,都可能是危险、危害因素。
6、有害物质在一定条件下能损伤人体的生理机能和正常代谢功能,破坏设备和物品的效能,也是最根本的危害因素。作业场所中由于有毒物质、腐蚀性物质、有害粉尘、窒息性气体等有害物质的存在,当它们直接、间接与人体与物体发生接触,能导致人员的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的破坏等,都是危害因素。 7、危险因素随着物质条件的存在而存在,也随着物质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8、危险因素转化为事故是有条件的,只要控制住危险因素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事故就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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