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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ea7000 于 2017-7-25 11:20 编辑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任何小的安全疏忽都有可能造成致命性的灾难。无论对企业,还是个人,如果在安全生产中,不按照安全规范操作,视安全为无物,必然会滋生出众多的不安全行为,最终这些不安全行为必然给个人和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甚至会危及个人生命。可是这些危及生命的不安全行为,我们真的重视过吗?
1、管理者本人在现场对违章行为不制止,对群体性违章问题不采取任何措施。 2、管理者本人或指派人员随意拆除安全设施、信号、联锁装置及警示标志。 3、管理者安排外行监督内行作业。 4、上班前以及上班中饮酒,喝酒后上岗、串岗、脱岗、睡觉。 5、擅自进入危险区域(喷溅、煤气、放射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温烫伤、吊物下方)等。跨越运转设备。 6、高处作业不佩戴安全带或设置安全网。 7、在作业过程中,有颗粒物飞溅时,不戴防护眼镜、手套。 8、进入危险区域工作,未做到二人同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9、擅自摘取他人工作牌,进行送电或开机。 10、使用人字梯无限开互拉装置。 11、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各类设备和工具,如:未可靠接地的电动工具、电焊机、破损的绝缘手套、雨鞋、工具等。 12、机动车辆混装乙炔、氧气或使用翻斗车装运气瓶。 13、气瓶在阳光下暴晒、靠近热源、坐在气瓶上吸烟。 14、在禁区内吸烟或向禁区内抛烟头。 15、煤气警报器擅自关机,有问题不汇报,作业时不使用。不做一氧化碳含量分析,不设监护人或无检测器进入煤气设备内作业。 16、焊接、切割作业未戴防护镜、焊工手套,电焊不穿绝缘鞋; 17、擅自拆卸、挪用或损坏安全标识、防护、信号装置。 18、在有粉尘场所作业未按规定戴防尘口罩。 19、用有油脂的手套、棉纱和工具接触氧气瓶、瓶阀、减压器及管路等。或用戴油脂手套从事切割作业。 20、拆除作业无统一指挥。施工现场不在构筑物周围设置安全警戒线,拆除护栏、楼板、楼梯等有用设施,在拆除前不进行安全交底。 21、施工或临时性作业前不进行安全交底,施工者不清楚作业内容和单项安全措施。 22、戴手套指挥吊物或多人指挥、不用标准手势、哨音指挥。 23、起重作业时,吊臂或吊物下有人员,仍进行吊运起吊。吊物不打铃就开动吊车。 24、起重作业在不确认自己站位是否安全的状况下就指挥吊运。不确认吊具、吊链是否完好就指挥吊运。 25、电线线路接头裸露、不包扎;使用一闸多机的设备。 26、使用胶盖缺损的刀闸接线,越闸不过保护。 27、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 28、擅自乱动阀门开关。使用电源和动力介质不按规定的接点接取。 29、处理故障或现场抢修时,不挂牌、不联系、不确认。 30、启动性能不明的设备,无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就开车作业。 31、在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清扫等。 32、骑自行车、摩托车进厂房或进入作业现场。高空作业穿硬底鞋。高空抛扔工具、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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