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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雇用返聘退休人员,受伤后是否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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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朋友:
      单位雇用返聘退休人员一名,在工作时间、在岗从事与岗位工作关联的工作路途中,发生意外滑跌,摔成骨折。
      1.是否能认定工伤?依据是什么?
      2.具体类似事件应该如何处理?

 

发表于 2017-1-3 23: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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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奇奇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河北省
海川小学6年  |  头衔:  TA暂未设置 
100%工伤

 

发表于 2017-1-4 00: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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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paul彼得保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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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engwork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北京市
海川初一  |  头衔:  TA暂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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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业健康规范及劳动法

 

发表于 2017-1-4 00: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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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hrain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福建省
海川大二  |  头衔:  TA暂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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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算工伤

 

发表于 2017-1-4 08: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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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fmy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贵州省
海川大四  |  头衔:  TA暂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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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为其交工伤保险,有的话可以上报相关部门按工伤保险办理,没有的话单位内部比照工伤处理。

 

发表于 2017-1-4 09: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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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cupcbw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江苏省
海川小学1年  |  头衔:  TA暂未设置 
工伤~~

 

发表于 2017-1-4 16: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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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xinhua77020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广东省
海川大四  |  头衔:  【海川热心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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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算工伤:
从表面上来看,单位返聘休上班,继续向单位提供有偿劳动,本应成立劳动关系,但由于退休制度的存在,劳动关系并不成立。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达到一定年龄,应该退休。因为劳动者年老后身体健康及劳动技能等方面都有所下降,发生劳动风险的机会**增加,故不适合继续从事劳动,即已不具备劳动者的条件,而劳动者退体后均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从社会养老保险的本质意义上来看,不可能接受退休工人一面享受养老保险,一面又享受工伤保险;并且退体人员国家不可能为其办理相关工伤保险业务,
虽然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并不影响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z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中办发[2005]9号)第四条的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单位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与聘用单位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通过人事或劳动争议仲裁渠道解决。有条件的聘用单位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为聘请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购买聘期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发表于 2017-1-4 22: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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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了对于返聘、退休人员继续从事劳务发生工伤类的处理程序,值得学习  发表于 2017-2-10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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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shuihepan + 8 深入讨论
[羣]夜战仈汸 + 8 同意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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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际遇]: wangxinhua77020 太幸运了,奖励 1 财富. 幸运榜 / 衰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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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xnix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黑龙江省
海川小学3年  |  头衔:  TA暂未设置 
学习了,楼上专业!

 

发表于 2017-1-11 16: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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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shuihepan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河南省
海川硕士  |  头衔:  TA暂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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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7楼的观点,第一退休人员返聘后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务合同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据此,退休返聘人员发生事故伤害,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由于用人单位与退休返聘人员仍存在雇佣关系,对于退休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收到的伤害,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承担雇主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用人单位在处理退休返聘人员事故伤害时,可以依法与退休人员依法协商赔偿事宜,然后签订十分严密的和解协议,以避免赔偿后又被起诉的风险。

 

发表于 2017-1-13 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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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yangren5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浙江省
海川小学6年  |  头衔:  TA暂未设置 
学习了

 

发表于 2017-1-18 08: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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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k655150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江苏省
海川小学4年  |  头衔:  TA暂未设置 
算还是不算,有权威人士解读吗,还请楼主最后给个明确最终处理结果

 

发表于 2017-1-20 08: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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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awc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上海市
禁止发言  |  头衔:  TA暂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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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shuihepan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河南省
海川硕士  |  头衔:  TA暂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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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案例已有多起,不能报工伤,但单位应类比工伤进行处理

 

发表于 2017-2-10 13: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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