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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问如何界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及职责? [打印本页]

作者: 1329135447    时间: 2018-6-19 12:38
标题: 请问如何界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及职责?
公司法人(董事长)是**人但不具体负责公司的运营,由公司总裁负责运营管理,
请问如何界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及职责?


作者: ycyycy1000    时间: 2018-6-19 16:02
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企业而多,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有所不同。对于公司制的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是公司董事长和经理(总经理、首x i执行官或其他实际履行经理职责的企业负责人)。对于非公司制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企业的厂长、经理、矿长等企业行政“一把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负有全面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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