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五千万化工人社群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和环境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的,依法依规吊销其相关资质或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受生产经营单位或者**部门的委托,依法从事安全生产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和咨询服务等技术活动,进行有偿服务,其服务活动必须遵循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必须对其承担业务的真实性、客观性、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提供违反事实和法律的服务。 安全中介服务机构毕竟是企业,以赢利和社会公益性服务为目标是其经营宗旨,但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天然本性,其自身的趋利性会冲击市场经济秩序,转嫁经营风险甚至损害竞争对手和社会公共利益。 近年来,安全中介机构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有些安全评价机构为抢项目进行恶性竞争,由此带来了个别评价机构违规操作,致使评价报告的质量低下等后果。有些评价机构和评价人员指导思想不端正,把中介服务看成赚钱的手段,不是按照规范和国家标准开展活动,而是一味迁就业主的不合理需要,在安全评价报告上弄虚作假,走形式走过场,从业人员不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安全评价报告,失去了评价报告的真正意义,使那些并不具备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拿到了生产经营的“通行证”,埋下了严重的事故隐患。这些现象都违背了安全中介服务的根本原则。因此在发挥安全中介服务机构作用的同时,必须对其进行有效监督管理,使其服务职能社会化、市场化、法律化。
《意见》是对技术服务协作机制的有力规范
对于安全中介机构的追责,在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中早有明文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则明确禁止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11种行为;对有违法行为的机构及其责任人员实行行业禁入,纳入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以及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 信息查询系统。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指出: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也明确列举了对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处罚的几种情形。 《意见》中再次强调,对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的第三方机构,将依法依规吊销其相关资质或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对技术服务协作机制的有力规范,是对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保障的强化。
进一步强化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
《意见》出台后,笔者建议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强化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 1优化完善安全评价机构查询信息系统,在**网站予以公开,定期公布抽查信息和结果。 2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执行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制度,通过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定期专项检查和年度考核,及时公开监督检查和考核结果。 3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依法及时查处安全评价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提高查处时效。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安全评价机构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对安全评价机构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处罚结果应及时录入安全评价机构查询信息系统,接受社会监督。 4加快安全评价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安全评价机构监管机制,实施不良信息记录和“黑名单”制度,推进建立规范、持续、有效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技术服务体系。
第三方机构虚假服务的案例
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 中介机构主要问题 弄虚作假,出具虚假失实文件,导致事故企业硝化废料重大风险和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暴露,干扰误导了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安全评价机构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9月为天嘉宜公司进行复产综合性安全评价时,安全条件检查不全面、不深入,评价报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事故隐患整改确认表未签字确认。 中介机构处理建议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吊销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的罚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该机构及其责任人员实行行业禁入,纳入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
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 “6·5”罐车泄漏重大爆炸着火事故 中介机构主要问题 济南华源安全评价有限公司,作为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二期20万吨/年液化气深加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单位,出具的评价报告风险分析前后矛盾,评价结论严重失实,厂内各功能区之间风险交织,未提出有效的防控措施,且事故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山东瑞康安全评价有限公司,作为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一期8万吨/年液化气深加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单位,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中的评价结论失实,且事故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中介机构处理建议 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第63号令、第80号令修正)的规定,建议吊销济南华源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甲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第63号令、第80号令修正)的规定,责成山东省安监局对山东瑞康安全评价有限公司作出暂停资质一年并给予规定上限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理。
河北盛华化工公司 “11·28”重大爆燃事故 中介机构处理建议 河北安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违反了《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第三十六条第八项③的有关规定,建议由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对河北安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由相关部门依法吊销该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