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燧石技术

[消防] 加油站企业50条安全红线(六大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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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川大学一年  |  头衔:  TA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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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以下安全禁令,加油站企业99%的事故可以得到控制!

一:严禁特种作业无证操作

(1)严禁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2)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持无效操作证上岗操作。

(3)严禁特种作业时无监护人作业。

油品销售企业特种作业主要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作业等。

二: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一)装卸油作业

(1)严禁不按规定着防静电工作服。

(2)严禁给未熄火机动车辆加油。

(3)严禁直接向塑料容器或木制容器内直接加注汽油。

(4)严禁喷溅式装卸油品。

(5)严禁在非装卸油区灌装油品。

(6)严禁雷暴天气从事装卸油作业。

(7)严禁未达到稳油时间、有效释放静电进行装卸油作业。

(8)严禁用汽车油罐车自带泵抽排储油罐底油。

(9)严禁汽车油罐车打开罐盖进行卸油作业。

(10)严禁油罐膨胀阀不按规定启闭。

(11)严禁未释放人体静电进入泵房、发油台、栈桥、油罐等爆炸危险区域。

(12)严禁在加油、装卸油现场和油罐区使用非防爆通讯工具。

(二)计量、化验和设备维护等作业

(1)严禁使用非防静电绳进行计量作业。

(2)严禁不戴防护手套取用有毒有害试剂。

(3)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电器和非防爆工具。

(4)严禁把油品直接回倒入油罐。

(5)严禁设备安全附件未按标准定期检测。

(6)严禁私自拆卸安全附件、变更设备工艺。

(7)严禁超安全负荷、超安全设计使用设备设施。

(三)电气作业

(1)严禁不按规定穿戴绝缘劳保。

(2)严禁不按规定悬挂警示牌、设置警戒线、隔断设施和监护措施从事电气作业。

(3)严禁不按规定进行验电。

(4)严禁带电检修。

(四)驾驶、乘座车辆

(1)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2)严禁无证开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3)严禁驾驶员不系安全带驾车。

(4)严禁骑行摩托车上下班。

(五)施工作业

(1)严禁不签订施工安全合同安排施工作业。

(2)严禁未进行入场教育或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作业。

(3)严禁未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施工作业。

(4)严禁借口抢工期、赶进度违反操作规程作业。

(六)严禁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劳保用品。

(七)严禁违反设备、岗位操作规程操作。

三:严禁无票从事危险作业

(1)严禁动火、高处、有限空间、动土和临时用电等作业无许可作业票。

(2)严禁涂改、代签、补签作业票。

(3)严禁作业票超期使用或超出审批作业范围作业。

(4)严禁高危作业现场无监护人。

四: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1)严禁作业未结束操作人员离开作业现场。

(2)严禁值班期间(特别是节假日)脱岗睡觉。

(3)严禁班前饮酒进入岗位生产作业。

五: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油品

(1)严禁油品运输车辆未取得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准运证运输。

(2)严禁油品运输驾驶员未持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资格证从事车辆驾驶。

(3)严禁油品车辆进入油库装油前未实施交钥匙制度。

(4)严禁未进行车辆清洁度检查开始装油。

(5)严禁汽柴油仓混装。

(6)严禁油品装卸作业中驾驶员离开作业现场。

(7)严禁油品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收起导静电拖带。

六、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1)严禁强令部门或员工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2)严禁强令无证员工上岗作业或替岗作业。

(3)严禁强令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操作。

(4)严禁强令他人违章驾驶车辆。

处罚建议:任何员工违反以上《禁令》,未造成事故:第一次给予其本人行政处分;第二次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追加其直接领导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其上级领导行政处分;造成违法的,依法究办。


 

发表于 2017-12-8 14: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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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川高二  |  头衔:  【化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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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什么公司的规定呢

 

发表于 2017-12-8 1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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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szhoujidai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四川省
海川副教授  |  头衔:  TA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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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了,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17-12-8 15: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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