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手机微信,扫码同步

用户名登录

用户名,密码登录

搜索
江苏新志成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讨论帖] 关于化工建设项目事故应急池防火间距的讨论

[复制链接]
1.5K |2
阅读字号: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就这吧VIP会员 VIP会员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后访问IP江苏省
海川高三  |  头衔:  TA未设置 
已绑手机   ★悬赏任务→ 发悬赏(0)  承接(0/0)   

加入五千万化工人社群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简介--《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标准》GBT 50483-2019第6.6.3条 事故废水中含有甲类、乙类、丙类物质时,火灾类别按丙类设计,事故状态下应按甲类运行管理;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第4.2.8条: 4.2.8A事故水池和雨水监测池宜布置在厂区边缘的较低处,可与污水处理场集中布置。事故水池距明火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距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0m。 条文解释:事故水池主要收集火灾工况下的受污染的消防水、污染的雨水及可能泄漏的可燃被体。事故水及雨水一般是通过重力流管道自流至事故水池和雨水监测池,因此宜布置在厂区边缘的较低处。事故水及监测不合格的雨水需要经过处理合格后外排出厂,与污水处理场集中布置可减少管道长度和节能降耗。由于发生火灾事故时,可能伴随可燃液体的泄漏,因此规定了事故水池与明火地点及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的防火间距。由于事故水池长时间是空置的,故与其他设施不规定防火间距。 GB51283中未对事故水池的防火间距做出明确要求,如果执行GB51283,应该按照丙类敞开式设施、还是含可燃液体的污水处理设施设计防火间距,或者是无要求。 ...-登录查看全文
登录/注册与千万化工人交流...

 

发表于 2024-8-29 16:05:45



上一篇:关于含苯尾气的毒性及放空问题
下一篇:压力容器是否必须设置安全阀或者爆破片?

声明: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及信息存储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

请注意甄别主题及回复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内容及翻译仅供参考

当前内容由会员用户名 就这吧 发布!权益归其或其声明的所有人所有 仅代表其个人观点, 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之用。

本主题及回复中的网友及版主依个人意愿的点评互动、推荐、评分等,均不代表本站认可其内容或确认其权益归属,

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可联系我站举证删除,我站在线客服信息service@hcbbs.com 电话188-4091-1640 

2
jt5pbb9fVIP会员 VIP会员 | 只看该作者       最后访问IP荷兰
海川硕士一年  |  头衔:  TA未设置 
★悬赏任务→ 发悬赏(0)  承接(0/0)   
简介--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标准》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事故水池应考虑防火安全距离。事故水池应与明火地点的最小防火间距不小于25米,与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登录查看全文

 

发表于 2024-8-29 17:55:5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特别提示:

          本站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内容存储服务。

         禁止发布上传, 包括但不限于:不能公开传播或无传播权的出版物、无传播权的在行标准规范、涉密内容等
          不听劝告后果自负!造成平台或第三方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遵守国家法规;不要散播涉爆类、涉黄毒赌类、涉及宗教、政治议题、谣言负面等信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主题】高级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English 日本語 Deutsch 한국 사람 بالعربية TÜRKÇE português คนไทย Français Español العربية Persian

联系

0411-88254066

18840911640

(工作时间09:00-17:00)

其它时间请联【微信客服】

或 电子信箱信箱

service@hcbbs.com

微信群

先加微信

再说要入何种专业群

拉你入群  勿发广告

100多个海川专业微信群

还有QQ大群:7990017
申请时注明你的QQ号


 

关于我们  -  隐私协议    -  网站声明   -  广告服务   -  企业会员   -  个人会员  -   主题竞价   -   专家智库  -  服务市场    -  APP和微信   -  分类信息   -     -  在线计算  -  单位换算


不良信息举报 0411-88254066  举报中心       在线客服#微信号:  18840911640    电子信箱   service@hcbbs.com   【QQ客服】3153267246   


海川化工论坛网(hcbbs) @Discuz! X3  加载0.051154 second(s), 49 queries , Redis On. | 网站统计 | 


辽公安备21100302203002号  | 辽ICP备17009251号  |  辽B2证-20170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