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ds66616 于 2019-3-17 13:10 编辑
2017年10月27日,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对肇庆市金欧雅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欧雅公司”)喷雾塔在线监控数据超标一案进行现场检查,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发现,作为金欧雅公司在线监控设施运营第三方的广东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江环保公司”)最近一次对金欧雅公司进行巡查记录是到2017年10月12日。
2017年10月31日,西江环保公司向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出具了一份《关于肇庆市金欧雅陶瓷有限公司喷雾塔数据异常情况汇报》(报告编号:XJZX2017-10-31-10),说明金欧雅公司10月24日至27日时间段内系设备维护并调试导致在线监测氮氧化物数据异常。由于实际巡查记录时间与提供资料证明问题的时间存在疑点。
2017年11月3日,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再次到金欧雅公司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西江环保公司重新补充提供了10月24日、10月27日对金欧雅公司进行巡检的《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维护日常巡检表》,经执法人员对金欧雅公司以及西江环保公司的相关人员进一步仔细询问,证实西江环保公司提供的10月24日和10月27日的巡检表是伪造的,金欧雅公司超标的事实是存在的。执法人员对金欧雅公司依法进行了查处。 2017年11月9日,市环境保护局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肇环违改字〔2017〕175号),责令西江环保公司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弄虚作假的行为。
2017年12月20日,市环境保护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肇环罚字〔2017〕199号),对西江环保公司伪造巡查记录干扰环保执法的违法行为处以4万元的行政处罚。西江环保公司已于2018年1月4日缴纳罚款。
2018年2月5日,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将案件移送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