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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案例讨论】劳动关系虽解除,职业病待遇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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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一位在公司工作了长达23年的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除了劳动关系。四个月后,员工被诊断患有矽肺病,并被劳动部门认定为为工伤七级。然而,面对职业病的索赔,员工所在的公司不仅否认工伤,并称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即便有工伤,也不应再享有补发工资等待遇。近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作出判决,员工张玉良终获赔职业病待遇14万余元。   合同解除出工伤   南阳市民张玉良(化名)于1989年12月至1997年底在南阳市鑫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从事井下岩工工作,1997年至2012年4月在该公司从事碎矿破碎工作,工作中接触矽尘,累计接触史达23年。2012年5月9日,张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除了劳动关系。2012年9月17日,张深感呼吸困难,浑身无力,心燥不安,经好心人指点,他被家人带去各大医院检查,后经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诊断为患矽肺病壹期。2013年7月9日,张玉良又被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所患矽肺病为工伤。2014年4月10日,张玉良的工伤等级被河南省劳动鉴定中心鉴定为七级。张玉良及其所在的公司收到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均未在法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既然是工伤,那么应享有工伤待遇,但 ...-登录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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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1 20: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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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这种情况原单位肯定有责任和义务去负责到底-登录查看全文

 

发表于 2018-4-16 16: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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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国家制度越来越完善。职工健康才能有保障。-登录查看全文

 

发表于 2018-4-12 16: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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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2 09: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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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谢谢分享,-登录查看全文

 

发表于 2018-4-11 2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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