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五千万化工人社群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2017年6月1日,淮安市清江浦区发生一起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7年6月1日9时30分许,淮安市清江浦区味道印象饭店(店招:味道淮安)发生一起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造成部分建筑倒塌,3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13.4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3名死者的死因分析。 2017年6月3日、4日,淮安市公安物证鉴定所先后对3名死者的死亡原因进行分析鉴定。鉴定结果表明:三名死者符合颅脑损伤合并胸腔脏器损伤死亡、胸腹部遭外力压迫胸腹腔脏器损伤合并窒息死亡的特征。 (二)液化石油气钢瓶分析。 委托江苏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淮安分院对事故现场发现的4只气瓶进行了技术分析:4只液化石油气钢瓶型号为YSB118,公称容积118L,最大重装量49、5kg;4只钢瓶瓶体完整,未见爆炸迹象;建筑物坍塌,致4只钢瓶的瓶体顶部有不同程度的砸痕(瓶体向内凹陷),护罩被砸坏,4只钢瓶的瓶阀均已损坏,无法对应相应气瓶和检测;4只钢瓶的制造单位为江苏玉华容器制造有限公司,均为2015年以后制造。江苏玉华容器制造有限公司持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编号TS2210038-2016)项目涵盖液化石油气钢瓶,且在许可有效期范围内。根据《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有关规定,爆炸现场发现的4只液化石油气钢瓶均合格,排除事故爆炸因液化石油气钢瓶所引起。 (三)气源质量检测。 在爆炸现场废墟中的4只液化石油气钢瓶,因建筑物坍塌,致4只钢瓶的瓶阀均遭损坏,无残留液化石油气,无法进行气源质量检测。对在味道淮安饭店大堂内西北侧换衣间的2只完好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抽气检测。经淮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钢瓶内液化石油气体检测(C3+C4 )烃类组分判定为不合格。(已由工商部门另案处理。) 三、事故发生原因、性质、等级 (一)事故原因。 调查组邀请江苏省省内安全、燃气、消防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事故原因进行了技术分析,并形成技术分析报告。确认: 1、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味道淮安饭店厨师长操作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当,造成钢瓶内液相液化石油气大量泄漏,遇厨房内冰箱等电器火花引发爆炸燃烧。 2、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1)味道淮安饭店采用液化石油气液相强制气化方式供气,其气化装置设置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2)厨师长操作液化石油气钢瓶时,在未确认橡胶软管与钢瓶可靠连接的情况下就开启液化石油气阀门,且在钢瓶阀门无法正常打开时强行打开; (3)味道淮安饭店液化石油气钢瓶和气化器管理不规范,未设专门人负责液化石油气钢瓶拆装、开关;在不具备储存、气化的安全条件下,储存、气化液化石油气。 (二)事故性质及等级。 调查组认定,淮安市清江浦区味道淮安饭店“6、1”液化石油气爆炸较大事故是一起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 (一)事故有关单位处理意见。 1、味道淮安饭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该店《营业执照》。 2、非法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站点。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非法经营点进行取缔。 3、安达公司。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安达公司罚款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事故有关人员处理建议。 1、朱某,味道淮安饭店经营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秦某,非法液化气经营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杨某,非法液化气经营合伙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赵某,味道淮安饭店厨师长。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赵某,清江浦区商务局商贸服务中心主任。由监察部门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6、张某,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局市政管理科原科长(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局环卫科科长)。由监察部门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7、余某,清江浦区清浦街道办事处城管办主任。由监察部门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8、胡某,清江浦区商务局副局长。由监察部门给予诫勉谈话的处理。 9、束某,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局原党委委员(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市政管理中心主任)。由监察部门给予诫勉谈话的处理。 10、陈某,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分局监管科主任科员。由监察部门给予诫勉谈话的处理。 11、赵某,清江浦区清浦街道办事处人大主任。由监察部门给予诫勉谈话的处理。 (三)其他建议。 1、众轩公司。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众轩公司的日常监管。同时,定期将全市运输企业从事运输液化气钢瓶的车辆、人员信息抄送住建部门。 2、淮安市清江浦区住建局。清江浦区**根据《市**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淮政办发[2015]140号)要求,对清江浦区住建局予以约谈,结果报市**,并抄送市监察局、安监局。 3、淮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住建局对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约谈,结果报市**,并抄送市监察局、安监局。 4、淮安市清江浦区**。市**对清江浦区**予以约谈。 液化石油气钢瓶事故应急常识 一、液化石油气钢瓶常见故障 液化石油气钢瓶发生泄漏,甚至引发火灾或爆炸。 二、产生泄漏的主要原因 1、减压阀前端密封圈老化、开裂、损坏或丢失。 2、减压阀与气瓶瓶阀连接不紧,瓶阀出口螺纹损坏,或与减压阀连接螺纹不匹配。 3、盛装液化石油气的气瓶超期未检、损坏、制造质量低劣。 4、减压阀膜片损坏。 5、输气胶管老化、开裂或损坏,与灶具、减压阀连接不牢、不严密。 6、灶具上的控制阀泄漏。 7、违章使用或错误操作。 三、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 1、初次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者: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知识(供气单位有义务对使用者进行安全使用常见教育并提供有关书籍)。 2、在使用过程中,禁止无人监护。 3、严禁未成年人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独立操作使用液化石油气。 4、严禁使用报废钢瓶和超过检验周期等不合格钢瓶。购置新钢瓶时,应选择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制造的合格产品。 5、定期对设备泄漏点进行检查(此项工作可请专业的供气公司帮助进行)。 6、在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不得使用其它明火。 四、应急要点 一旦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或着火,应迅速关闭气瓶瓶阀,然后打开门窗进行通风,切勿触动电话、室内电器开关。如果气瓶泄漏无法制止,应立即将气瓶移至室外通风良好且无明火的安全地方,并及时拨打供气单位维修电话或110、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五、安全提示 1、使用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厂家制造的合格炉灶及附件。 2、使用信誉好、服务好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提供的气瓶和气体。 3、钢瓶使用过程中绝对不能离开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