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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工伤案例分享:上班途中地铁站内被踩踏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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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介绍
俞某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每天乘坐地铁上下班。某日早晨8时30分许,俞某正在去上班的地铁上,在行驶至某站时,一名女乘客突然晕倒,引发人群跑动。俞某在慌乱中不小心被踩踏受伤,导致其肋骨、锁骨等多处骨折。事后,俞某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被认定为不属于或不视同工伤。俞某将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诉上法庭,要求撤销这一认定。

案例分 析
  俞某诉称,事故发生时,自己正在上班途中,在乘坐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
  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件。若是轨道交通,那么应该是列车在轨道上导致俞某受伤才属于交通事故。俞某发生意外受伤时,虽然正处于上班途中,但地铁站内的踩踏事故不能属于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因此俞某不应认定为工伤。

依 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综上,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驳回了俞某的起诉。

 

发表于 2017-4-12 06: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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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应该是属于工伤的啊

 

发表于 2017-4-12 08: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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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szhoujidai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四川省
海川副教授  |  头衔:  TA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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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真有点不可理解,既然规定了上下班途中,为何还要界定为交通事故,上述案例评定为工伤个人认为合理。

 

发表于 2017-4-12 09: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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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川大学一年  |  头衔:  TA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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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有关法律条款,应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发表于 2017-4-12 09: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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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l196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江苏省
海川副教授  |  头衔:  【海川活跃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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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属于工伤

 

发表于 2017-4-12 10: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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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506304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海川硕士一年  |  头衔:  TA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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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属于工伤

 

发表于 2017-4-12 10: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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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baxiaozi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河北省
海川讲师  |  头衔:  TA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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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错  可以多多提供

 

发表于 2017-4-12 10: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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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前后一个小时的路上都算是工伤的

 

发表于 2017-4-12 12: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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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感谢分享!

 

发表于 2017-4-12 12: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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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ingback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浙江省
海川小学2年  |  头衔:  TA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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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途中,被交通工具弄伤的才算工伤,被人为因素伤害的不算的。。

 

发表于 2017-4-12 15: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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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iaohua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陕西省
海川小学3年  |  头衔:  TA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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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算工伤,那么城市轨道交通部门应该负全责,进行赔偿。赔偿内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发表于 2017-4-13 14: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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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认定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发表于 2017-4-14 22: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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