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川化工论坛【海川网】

用户名账户登录  

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手机微信,扫码同步

↑ ★ → 加入海川企业会员 传播技术与品牌  

 品牌 
【活动】海川定制logo保温杯来了
【参与活动能免费获得】从本月起任何在“建设者”体系中,你的上月建设者分数......
企业会员 第二期招募【特惠】
特惠为 9999元/ 2 年 百万次传播 20241112 详询客服18840911640

[讨论] 自吸泵的布置

[复制链接]
1.6K |4
阅读字号:
流水之云shine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后访问IP江苏省
海川高二  |  头衔:  TA暂未设置 
  已绑手机  

服务化工人 [化海川流] 一键加入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甲乙类介质的埋地罐的出料泵,决定采用自吸泵。
看了10年的帖子,https://bbs.hcbbs.com/forum.php? ... 5%C1%A6%D7%D4%CE%FC埋地溶剂罐区 泵的选择 ”,其中的一句“设计院说根据规范,必须布置在埋地罐10米远的地方,所以才决定选用液下泵”。当然后面改成了5米。
这个规范是哪一个,现在要不要执行呢?


 

发表于 2024-8-22 16:05:29

声明: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及信息存储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

请注意甄别主题及回复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

当前内容由会员用户名 流水之云shine 发布!权益归其或其声明的所有人所有 仅代表其个人观点, 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之用。

本主题及回复中的网友及版主依个人意愿的点评互动、推荐、评分等,均不代表本站认可其内容或确认其权益归属,

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可联系我站举证删除,我站在线客服信息service@hcbbs.com 电话188-4091-1640 

jt5pbb9f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荷兰
海川硕士  |  头衔:  TA暂未设置 
根据国内的相关规范和安全要求,埋地储罐的出料泵确实需要确保一定的安全距离,但具体规范编号需要查阅最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建议联系设计院或者查询最新的《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规范文件,确认是否还需执行该规定。同时,可考虑采用其他技术或措施来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
.

 

发表于 2024-8-22 16:12:19

 

 

 

Peterpaul彼得保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jczjcz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辽宁省
海川初二  |  头衔:  TA暂未设置 
  已绑手机  
几台泵成组布置时要考虑间距;如果是单台专用,除甲A外,不用考虑。所以,你的问题得根据具体条件定,不仅仅是甲类乙类的问题。5米这个数不知道是哪来的,跟具体的请参看GB50160--2018
5.3.5 罐组的专用泵区应布置在防火堤外,与储罐的防火间距应符
合下列规定:
1.距甲 A类储罐不应小于 15m;
2.距甲 B、乙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 12m,距小于或等于 500m3
的甲 B、乙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 10m;
3.距浮顶及内浮顶储罐、丙 A 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 10m,距
小于或等于 500m3的内浮顶储罐、丙 A 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 8m。
5.3.6 除甲 A类以外的可燃液体储罐的专用泵单独布置时,应布置在
防火堤外,与可燃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限。

 

发表于 2024-8-23 10:36:01

评分

参与人数 1财富 +2 收起 理由
蓝天浮云 + 2 支持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嘟DuDu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湖北省
海川大三  |  头衔:  TA暂未设置 
  已绑手机  
建议还是联系设计院予以说明,再一个标准变化  在当前设备是否需要按新标准调整

 

发表于 2024-8-28 18:09:5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主题】高级


          特别提示:

          本站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内容存储服务。

         禁止发布上传, 包括但不限于:不能公开传播或无传播权的出版物、无传播权的在行标准规范、涉密内容等
          不听劝告后果自负!造成平台或第三方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遵守国家法规;不要散播涉爆类、涉黄毒赌类、涉及宗教、政治议题、谣言负面等信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服务联系
微信关注
回到顶部

 

关于我们  -  隐私协议    -  网站声明   -  广告服务   -  企业会员   -  个人会员  -  记录统计   -   专家智库  -  服务市场    -  APP和微信   -  分类信息   -  管理记录   -  在线计算  -  单位换算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411-88254066     举报信箱   service@hcbbs.com     举报中心     客服#  18840911640【微信同号】   信箱   hcbbs.com@qq.com   【海川QQ客服】   

平台统计:        GMT+8, 2024-11-23 23:19

海川化工论坛网(hcbbs) @Discuz! X3  0.069497 second(s), 67 queries , Redis On.

辽公安备21100302203002号  | 辽ICP备17009251号  |  辽B2证-20170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