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手机微信,扫码同步

用户名登录

用户名,密码登录

搜索
中宇气柜

[讨论] 企业的事故管理制度编制问题

[复制链接]
2.1K |2
阅读字号:

加入五千万化工人社群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渝琴 于 2019-10-13 15:02 编辑

按照安监总管三(2011)第93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中最管理制度的要求,每个企业都有《事故管理制度》,即使没有这个要求,生产企业自己也都有这个管理制度。
既然是事故管理制度,那么就应该对事故进行分类进行管控和分级调查处理。对于事故分级,相信从事生产安全管理的人都知道国务院令(2007)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而且一般也借鉴了这个法规的管理模式对本单位《事故管理制度》进行编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事故分级大家也比较清楚,然而,一个企业对事故分级也一定要按照那样分?
近期有专家对我们的制度进行评估时认为,我们的《事故管理制度》中对事故的分级与法规不一致,要求整改。为什么不一致呢?原来,本单位的制度里边对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的定义的事故状态与法规完全不一致。比如:法规里边的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而我们的一般事故是指“发生损工伤害事故”。这么一比,差别不是一般的大。但是,作为一般企业,发生工亡事故已经是不得了的事故了,怎么可以完全跟法规里边一样呢?但是,不一样那就是没有执行法规的标准吗?

 

发表于 2019-10-13 14:59:37

评分

参与人数 2财富 +35 收起 理由
68589544 + 20 发起议题
lflsedin + 15 发起议题

查看全部评分

声明: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及信息存储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

请注意甄别主题及回复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内容及翻译仅供参考

当前内容由会员用户名 渝琴 发布!权益归其或其声明的所有人所有 仅代表其个人观点, 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之用。

本主题及回复中的网友及版主依个人意愿的点评互动、推荐、评分等,均不代表本站认可其内容或确认其权益归属,

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可联系我站举证删除,我站在线客服信息service@hcbbs.com 电话188-4091-1640 

这个问题换个角度就解决了啊

截图为我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中关于事故管理的部分内容。

我们将公司级事故分级重新组织措辞,避免使用493号文中事故级别字眼,如使用轻微、轻度等,同时将493号文的事故级别及报告程序略做修改一并编制其中。

既有公司级事故分级,也有符合要求的事故分级,专家这一关也就过了,同时不耽误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

 

发表于 2019-10-14 08:07:37

QQ截图20191014075917.webp
QQ截图20191014075854.webp
QQ截图20191014075931.webp
QQ截图20191014080018.webp

评分

参与人数 1财富 +10 魅力值 +2 收起 理由
渝琴 + 10 + 2 热心助人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企业一般从源头控制事故的角度,对于事故的分级会更严格一些。而且在事故之下会对“事件”、“未遂事故”进行分级管理,这样更直接更有效。

 

发表于 2019-10-14 10:40:46

评分

参与人数 1财富 +5 收起 理由
渝琴 + 5 积极参与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主题】高级


          特别提示:

          本站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内容存储服务。

         禁止发布上传, 包括但不限于:不能公开传播或无传播权的出版物、无传播权的在行标准规范、涉密内容等
          不听劝告后果自负!造成平台或第三方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遵守国家法规;不要散播涉爆类、涉黄毒赌类、涉及宗教、政治议题、谣言负面等信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English 日本語 Deutsch 한국 사람 بالعربية TÜRKÇE português คนไทย Français Español العربية Persian

联系

0411-88254066

18840911640

(工作时间09:00-17:00)

其它时间请联【微信客服】

或 电子信箱信箱

service@hcbbs.com

微信群

先加微信

再说要入何种专业群

拉你入群  勿发广告

100多个海川专业微信群

还有QQ大群:7990017
申请时注明你的QQ号


 

关于我们  -  隐私协议    -  网站声明   -  广告服务   -  企业会员   -  个人会员  -   主题竞价   -   专家智库  -  服务市场    -  APP和微信   -  分类信息   -     -  在线计算  -  单位换算


不良信息举报 0411-88254066  举报中心       在线客服#微信号:  18840911640    电子信箱   service@hcbbs.com   【QQ客服】3153267246   


海川化工论坛网(hcbbs) @Discuz! X3  加载0.115877 second(s), 61 queries , Redis On. | 网站统计 | 


辽公安备21100302203002号  | 辽ICP备17009251号  |  辽B2证-20170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