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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志成

[讨论] 高处作业监护的一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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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chao888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后访问IP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川初三  |  头衔:  TA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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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老师,最近我单位在搭设脚手架过程中出现了一个问题,在这里向各位请教一下。      事情是这样的,我单位某车间计划进行搭设脚手架的作业,在办理高处作业票后开始作业,在搭完地面这一层后,准备搭设第二层时(第二层超过2m),安环部人员到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发现监护人不在现场,询问监护人,监护人表示,当前作业高度未达到2m,不属于高处作业,不需要专人监护。
      请问,这种说法合不合理,为什么?



 

发表于 2019-12-9 16: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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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_你就是你155155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黑龙江省
海川大学一年  |  头衔:  TA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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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作业就应该设置监护人,不管是否高处作业吧

 

发表于 2019-12-9 16: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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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d91099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上海市
海川高三  |  头衔:  TA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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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脚手架属于特种作业,必须有监护。计划搭设高度只是决定作业安全等级、审批等级。与是否需要监护无关。

 

发表于 2019-12-9 16: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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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快乐吧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海川大学四年  |  头衔:  TA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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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都办理了高处作业票了,一定是定点监护,只要作业就应该按照票证要求进行定点监护了,除非有其他说明或备注。

 

发表于 2019-12-10 00: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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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air_WGXB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山东省
海川小学3年  |  头衔:  TA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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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作业点距坠落基准面2米及2米以上时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所以严格说来,未进行高处作业时对监护人没有要求,以安全人员检查时是否构成高处作业状态为判定准则。

 

发表于 2019-12-11 1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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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qishun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山东省
海川小学3年  |  头衔:  TA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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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架设应该不属于30871中特殊作业内容,因此个人意见应该根据作业现场实际作业状态判定是否属于高处作业,并具体分析监护人在岗情况。

 

发表于 2019-12-11 17: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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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马看河上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江苏省
海川小学6年  |  头衔:  TA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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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骑马看河上 于 2019-12-12 13:12 编辑

肯定违规,高空作业管理规定只要开取高空作业票就要监护;不要让监护人员偷换概念,高空作业票以及管理制度要求他监护,并不是超过两米就要他监护,超过两米是要开取作业票。。。。。。

 

发表于 2019-12-12 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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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两米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证,但当你的作业状态处于预设定状态(之前办理的就是高空证)那么就应该有监护,不能被作业人员的诡辩给套进去了,安全管理本身就是防范未然,多层保护多重保障,

 

发表于 2019-12-12 16: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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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蒙神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甘肃省
海川初一  |  头衔:  TA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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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米以内不算高处作业

 

发表于 2019-12-13 07: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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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虎小桃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山东省
三星元老(海友)  |  头衔:  【安全行业初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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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这一块属于特种作业,也有相关的规范,建议查阅下,另外你们施工有施工方案,作业有操作规程,里面对监护人有无相应的要求呢?如果有,那么监护人必须到场监护,如果没有,建议你们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发表于 2019-12-13 08: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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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yanfeng725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山东省
海川初三  |  头衔:  TA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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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非要吹毛求疵的话,应该是不合理的,既然办证,说明超过2米,那么整个的作业过程应该是需要监护的,并不能因为还没到2m就不需要监护

 

发表于 2019-12-15 17: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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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_治强45207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Invalid
海川小学1年  |  头衔:  TA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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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针对的是脚手架搭设作业,应该配备监护人员

 

发表于 2019-12-21 23: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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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书童 于 2019-12-24 12:12 编辑

我以一个多年安监人员的身份说说这个问题:
脚手架搭设是登高架设作业,典型的高处作业,从开始搭设就必须有监护人,而且是经过培训的。
现场人员如此狡辩,可以说是未经过监护人知识培训!
这样的问题作为安监人员可以直接按照无监护人进行处罚,还需要拿到论坛讨论?只能说明一点:检查人员也是对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没吃透。

奇怪了,监护人既然不在,何来的监护人回答?
6楼说脚手架搭设不属于GB 30871范围管理,是绝对错误的  请你仔细看看脚手架搭设是不是高处作业?

 

发表于 2019-12-24 1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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