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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议题 专场一:工业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专场二:城镇污水与污泥处理 专场三:盐湖提锂与新能源产业废水处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闳扬氢能源(伊犁)有限公司在伊宁县进行的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包括化工园区及其氢装置部分),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项目业主为闳扬氢能源(伊犁)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闳扬氢能源(伊犁)有限公司伊宁县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化工园区及其氢装置部分) 2.2 项目编号:THZB-2025-0101 2.3 建设地点:伊宁县 2.4 工程建设规模:包括化工园区内的所有土建、氢装置设备及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5 招标范围:涵盖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所有内容。 2.6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完成。 2.7 最高投标限价:98781.855188万元 2.8 质量要求:工程需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此外,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的财务状况良好的证明,需附上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在2023年12月31日后成立,则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 拒绝接受在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的投标。 3.4 信誉要求: ①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 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记录。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不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吉宇大厦C座615室 方式:持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红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资质证书副本; (4)项目负责人证明文件; (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售价:招标文件费2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13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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