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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下水布点及现场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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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场一:工业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专场二:城镇污水与污泥处理
专场三:盐湖提锂与新能源产业废水处理
地下水是指存在于地表以下岩石空隙中的水,狭义上是指地下水面以下饱和含水层中的水。根据国家标准《水文地质术语》(GB/T 14157-93),地下水被定义为埋藏在地表以下的各种形式的重力水。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HJ682-2019)中,地下水则是指以不同形式存在于地壳空隙中的水。
1. 地下水监测布点
地下水监测点应沿着地下水流向进行布设,监测点可以设置在地下水流向的上游、可能受到严重污染的区域以及下游。我公司在某项目中设置的地下水监测井点位图如图1所示。
2. 建井
根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019-2019)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20)的相关要求,需建立地下水监测井。监测井的建设深度应满足监测目标的要求,监测目标层与其他含水层之间需做好止水,监测井的滤水管不得越层,且不得穿透目标含水层下的隔水层底板。监测井的建设包括设计、施工、成井和抽水试验等环节。地下水监测井的结构示意图见图2。
3. 地下水样品采集
地下水样品的采集通常按照挥发性有机物(VOC)、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稳定有机物及微生物样品、重金属和普通无机物的顺序进行。在采集VOC水样时,应遵循HJ 1019的相关要求;采集SVOC水样时,出水口流速应控制在0.2L/min至0.5L/min之间,其他监测项目的样品采集时,出水口流速应低于1L/min。如果在采样过程中水质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可以适当提高采样流速。地下水样品应尽量采集清澈的水样,若水样浑浊,则需进一步洗井,以确保监测井出水清澈无杂质。在采样时,除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应先用采集的水样冲洗采样器和水样容器2至3次。对于测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水样,采样时需将水样注满容器,确保上部无空隙。测定石油烃、重金属等项目的水样应分别单独取样。采集水样后,应立即将水样容器密封并贴上标签,标签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设计,通常包括采样日期和时间、样品编号及监测项目等信息。现场监测项目包括水位、水温、pH值、电导率、浑浊度、氧化还原电位、颜色、气味、肉眼可见物等指标,同时还需记录气温、描述天气状况并收集近期降水情况。

 

发表于 2024-12-4 1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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