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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关于安评出具虚假报告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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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otuscsx 于 2019-9-2 10:23 编辑

第八十九条《安全生产法》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吊销其相应资质。

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承担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评价证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






是不是有冲突











 

发表于 2019-9-2 10: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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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可不行,安全第一

 

发表于 2019-9-2 10:14:08

点评

我是问处罚标准与力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9-2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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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tuscsx楼主 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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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otuscsx 于 2019-9-2 10:17 编辑

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修订)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 (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三)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装置、器材、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四)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五)发现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要不要签字?

 

发表于 2019-9-2 10: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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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tuscsx楼主 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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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_ZPTK 发表于 2019-9-2 10:14
弄虚作假可不行,安全第一

我是问处罚标准与力度?

 

发表于 2019-9-2 10: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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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情况下构成犯罪呢?说得不清楚。

 

发表于 2019-9-2 10: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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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是小事,危及生命安全是大事

 

发表于 2019-9-2 12: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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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1982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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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权利当然要大于部门行政规章,而且《安全生产法》是2014年修订的,安监总局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是2008年制定的,时间上也是按新的。

 

发表于 2019-9-2 19: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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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虎小桃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山东省
三星元老(海友)  |  头衔:  【安全行业初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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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冲突,本身我们国家很多条例法律规定的对同一个违法行为的处罚金额不一样,这样的情况很普遍。这也是给了执法人员灵活的空间。

 

发表于 2019-9-2 21: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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