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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一起案例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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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2亿工业人 [化海川流] 一键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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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昨天与一位化建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沟通中,听闻一起工伤赔偿案例:一个在新疆进行化建施工的国营化建单位由于一名员工在酒后第二天发生死亡事故,在理赔过程中,家属要求按工伤事故赔偿,单位在调解后赔偿80万结案,我当时指出该案可按因病伤亡处理,不应按工伤事故处理,这位安全管理人员说当时单位考虑,一是因远离家乡到新疆施工,二是因人死为大从感情是弥补,结果按工伤赔偿标准进行处理,希望大家讨论在工伤赔偿中是否应该考虑感情因素

 

发表于 2017-4-12 07: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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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f3379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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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考虑的。从感情上、道义上都要考虑的。

 

发表于 2017-4-12 07: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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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paul彼得保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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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考虑,法院判决也应该考虑

 

发表于 2017-4-12 08: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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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或社保只是损失的是钱,而人家是一个破碎的家庭、、、、

 

发表于 2017-4-12 0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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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szhoujidai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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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是有情感的,应该考虑。

 

发表于 2017-4-12 09: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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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丽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山东省
头衔:  TA暂未设置 
应该考虑,人死了,但他原来也对公司做出了贡献啊。所以补偿一下他的家庭也是应该的。

 

发表于 2017-4-12 1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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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l196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江苏省
头衔:  【海川活跃分子】
法院判决也应该考虑,在法治的前提下,人性化处理。

 

发表于 2017-4-12 10: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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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社会怎么肯那个不考虑感情因素

 

发表于 2017-4-12 1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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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的这个问题很好,论坛在安全版块对这个案例有详细的分析,你可以参考学习。工作的目的时为了生活,虽然工作中不能够过多的加入情感的元素,但是这种意外时要特殊对待的,从我的了解新的法律条款中貌似对上下班的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也算工伤,因为那年我们单位就有一位员工正要赶去上班的时候,在离通勤车100不到的地方突然猝死,因为当时法律没有上下班途中(只要为上班这个目的),这一条,所以就没有按工伤工亡处理。后来几个月就有新条款了,当时大家都认为太不幸了。

 

发表于 2017-4-12 1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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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们所说的这样情况就是新条款出台后也并不一定能算上工伤,因为新规定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猝死可能算不上,真正工伤时还需要交通部门出具的非主要责任事故证明。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4-13 06:37
谢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4-12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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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iaohua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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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一般是这样做的:只要是在上班期间和上下班图中发生非工伤死亡,会视同工伤,按工伤死亡额度进行补偿(注意不是赔偿),是因为他是单位职工,而非因为他家庭困难之类的原因。
此类补偿应该统一标准,而不能因人而异,这才是真正的公平公正,考虑太多感情因素是不科学的。如果这个职工真的很困难,可以考虑工会出面进行捐助。

 

发表于 2017-4-12 14: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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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mbhl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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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是有感情的,公司的支出虽然多了些,但对其他员工的心理上有好处,可以加深员工对企业的感情。

 

发表于 2017-4-12 16: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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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shuihepan楼主 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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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ht1 发表于 2017-4-12 13:10
你提的这个问题很好,论坛在安全版块对这个案例有详细的分析,你可以参考学习。工作的目的时为了生活,虽然 ...

谢谢

 

发表于 2017-4-12 20: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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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ingtaoff8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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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思考

 

发表于 2017-4-12 23: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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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icmcc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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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是有感情的,公司支出虽然多些,对其他员工的心理上有好处,可以加深员工对企业的感情。

 

发表于 2017-4-13 06: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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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ht1 发表于 2017-4-12 13:10
你提的这个问题很好,论坛在安全版块对这个案例有详细的分析,你可以参考学习。工作的目的时为了生活,虽然 ...

其实你们所说的这样情况就是新条款出台后也并不一定能算上工伤,因为新规定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猝死可能算不上,真正工伤时还需要交通部门出具的非主要责任事故证明。

 

发表于 2017-4-13 06: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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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个人相对于企业来讲是一个弱抛群体,出现这样的事故我们需要考虑以下因素:虽然第一天饮酒,但是第二天是否为醉酒状况,如果不是醉酒状况则必须认定为工伤; 就算是醉酒状况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公司做为一个管理方,让醉酒员工上班,则存在明显的管理过失,如果二者打官司的话,公司还是承担部分责任的。

 

发表于 2017-4-13 06: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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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y776748228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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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伤考虑是对的,应该加上感情的。这样处理有很多好处:1,抚慰了死亡者家属情绪,不至于引起进一步的混乱。
                                                                                       2,对正在干活的工人也是一种保证,至少觉得无后顾之忧,认为单位还是挺仁义的,,增进对企业的感情
                                                                                      3,对于这件事还是主要权衡利弊,打好感情牌。

 

发表于 2017-4-13 08: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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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ugfVIP会员 VIP会员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访问IP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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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hougf 于 2017-11-22 17:13 编辑

酒后还能算工伤?都是情感因素影响最终的决定,毕竟咱们社会主义国家嘛。

 

发表于 2017-11-22 17: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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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个人角度考虑当然希望在处理此类事件中考虑一定的感情因素,毕竟人已经不在了,家里很难啊。

 

发表于 2017-11-22 17: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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