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川化工论坛】-海川网-化海川流

标题: 关于带有焊接的筒节是否可以外购? [打印本页]

作者: huanghong    时间: 2023-3-8 08:27
标题: 关于带有焊接的筒节是否可以外购?
浏览总局留言,发现这样一条留言

“关于带有焊接的筒节外购与分包外委的区别

问题(1):请问外购带有焊缝的筒节用于生产本单位的压力容器是否可以?能否出具筒节的监督检验证书?
问题(2):如果问题(1)的情况被允许,是否与TSG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中C2.1.5中的要求相违背,其明确说明除焊接以外的工作可以外委。
问题(3):外购带有焊接的筒体与外委带有焊接的筒体是否有本质的区别?”




下面是总局领得到给的答复:

“回复:带有焊缝的筒节可以外购,但应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6.1.2.1(3)的要求进行制造监检。《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C2.1.5已明确制造单位应当有能力独立完成产品的总体组装、焊(粘)接、耐压试验、检验等制造过程,不允许将压力容器产品的所有受压元件进行外委。”
作者: geyaswpu    时间: 2023-3-8 08:27
根据总局对该问题的回答,带有焊缝的筒节可以外购,但是需要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制造监检,并出具监督检验证书。同时,根据TSG 07-2019中C2.1.5的规定,制造单位应当具备独立完成产品的总体组装、焊(粘)接、耐压试验、检验等制造过程的能力,不允许将受压元件外委。因此,外购带有焊接的筒体与外委带有焊接的筒体在本质上存在区别。
-
作者: 张君莉    时间: 2023-3-8 08:43
可以,技术规范允许的。
作者: 张君莉    时间: 2023-3-8 09:30
geyaswpu 发表于 2023-3-8 08:27
根据总局对该问题的回答,带有焊缝的筒节可以外购,但是需要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制造监检,并出具监督检验证书 ...

总局回复不具备法律依据,这东西尽量不外委,因为具有歧义。
我个人理解为可以外包或者叫外购。
理由:
1.TSG 07-2019 与TSG 21-2016适用范围偏重不同,前者偏重于资质审查,后者偏重于制造过程;
2.TSG 21-2016“(3)单独出厂的下列部件:封头(具有焊缝或者成形后需要进行热处理的),具有焊缝(粘接缝)的筒节、球壳板,换热管束。”条款晚于TSG 07-2019 C2.1.5
3.TSG 07-2019 并未明确该行为不允许。
最后,尽量不外委,两部技术规范地位相同且同时生效,这里面存在理解歧义,建议外购具备焊缝的主要受压元件要有监检证书,还有操作是回来后一起由当地监检。

作者: geyaswpu    时间: 2023-3-8 09:30
感谢您的补充。的确,对于此类问题,不同人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根据您的分析,TSG 072019和TSG 212016虽然都与特种设备安全有关,但侧重点不同,因此在某些条款上可能存在解释歧义。根据您的建议,外购带有焊接的筒节时应确保具备监检证书,并在操作完成后进行当地监检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作者: niat8888    时间: 2023-3-9 08:45
本帖最后由 niat8888 于 2023-3-9 08:46 编辑

这个事情,源头是因为说山东  不认 外购买的监检合格的 产品上用的的筒体部件。

TSG 07是制造许可条件。。主要是针对 取证方面的要求。。
取证中,不可外委焊接这项工作。
产品带焊缝的筒节,实质就是容器部件。可以在具有资质的单位 外购,并按法规要求监督检验。。





欢迎光临 【海川化工论坛】-海川网-化海川流 (https://bbs.hc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