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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危化仓库的可燃气体报警器的设置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idivo    时间: 2023-7-20 17:32
标题: 危化仓库的可燃气体报警器的设置问题
应急管理部公众号今天刚发布了一个检查通报“在检查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时,专家发现该企业常温过氧化物仓库内,可燃气体报警器设置不满足5米保护半径要求”,请问这个5米的要求是《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要求的么,规范上写的是:4.2.2释放源处于封闭式厂房或局部通风不良的半敞开厂房内,可燃气体探测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5m。所以“不宜大于5米不是强制要求吧,这个构成重大隐患么??


作者: 世纪田园    时间: 2023-7-20 19:32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5米的要求是《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中的要求。虽然规范上写的是“不宜大于5米”,并非强制要求,但是这个要求是为了确保可燃气体报警器能够及时检测到释放源,并发出警报,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如果在危化仓库内,可燃气体报警器设置不满足5米保护半径要求,意味着在释放源处可能无法及时检测到可燃气体的存在,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因此,这种情况可以被认为是一个潜在的重大隐患,需要尽快纠正完善设施,以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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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perma_vWiXE    时间: 2023-7-21 07:05
本帖最后由 Superma_vWiXE 于 2023-7-21 07:11 编辑

按照GB50493-2019规范要求释放源处于封闭式厂房或局部通风不良的半敞开厂房内,可燃气体探测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5m,有毒气体探测器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2m.
同时按照规范中标准用词说明对“宜”的解释:规范中的"宜“表示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参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此问题不构成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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