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川化工论坛
标题:
【应急部专项督察2022】34-危化企业无押运车辆、驾驶员信息随车灭火器已过期
[打印本页]
作者:
沙漠里的游鱼
时间:
2022-12-15 16:24
标题:
【应急部专项督察2022】34-危化企业无押运车辆、驾驶员信息随车灭火器已过期
自9月23日起,国务院安委会派出的16个综合督导检查组,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导检查。11月7日-11日,综合督导检查组赴甘肃省白银市、金昌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导检查。
危化企业无押运车辆、驾驶员信息
危化品的运输也是此次督导检查的一项重点内容。涪泾源氧气站是一家位于白银市平川区宝积路街道的小型危化企业。11月10日,督导检查组在询问氧气站负责人时发现,氧气瓶、二氧化碳钢瓶等均由企业派出的车辆押运。
“氧气瓶、二氧化碳钢瓶等属于危化品,需要用专用车辆押送,怎么能随便用小货车拉呢?”专家提醒,由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车辆押送危化品,属于违法行为。“人员缺乏资质、未经培训,在押送危化品的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不具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可能会产生更严重的后果。”
在查阅企业的出货记录时,督导检查组发现,只有目的地等信息,无出货数量记录,也没有装卸危化品的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等信息。“对押运车辆、人员等信息进行记录,目的是一旦事故发生,可以进行溯源、追责。”专家表示。
督导检查组在停车场抽查一危化品运输车辆,发现随车配备的2台手提式灭火器已于2022年8月过期,但10月的随车安全检查记录却显示消防设施有效。
作者:
4a4d3b8099519be
时间:
2022-12-15 16:27
谢谢分享
欢迎光临 海川化工论坛 (https://bbs.hc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