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内容 | 排查方式 | ||
1 | 新开发的涉及苯乙烯生产、使用的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生产工艺,必须经省级人民**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 查现场、设计资料、转让技术合同或安全可靠性论证资料 | |
2 | 苯乙烯生产、使用装置和储存设施建设项目必须由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化工石化设计单位设计。 | 查设计资料、现场、变更审批单等资料 | |
3 | (1)应明确苯乙烯生产、使用装置、储罐区等重大危险源的包保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 (2)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开展检查并记录。 (3)将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数据接入地方监管部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 查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管理制度、检查记录、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 |
4 | 对涉及苯乙烯的生产、储存装置,每3年开展一次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分析),辨识分析安全风险。 | 查HAZOP分析报告 | |
5 | 涉及烷基化、裂解(裂化)、加氢、聚合、氧化、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等危险化工工艺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 查岗位操作记录、交接班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 |
6 | (1)应按照标准要求加强特殊作业管理。 (2)作业票证审批程序、填写应规范,包括作业证的时限、气体分析、作业风险分析、安全措施、各级审批、验收签字、关联作业票证办理等。 | 查作业票证、检维修作业、变更资料等 | |
7 | 苯乙烯单元从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相关应急知识,掌握风险防范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对岗位上配备的应急器材能熟练使用。 | 查培训记录,现场访谈 |
排查内容 | 排查方式 | ||
1 |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苯乙烯罐区进出口应设置紧急切断阀;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苯乙烯罐区应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阀门应采用故障安全型,并处于投用状态。 | 查设计资料、现场 | |
2 | 苯乙烯储罐应采用氮封系统,并处于投用状态。 | 查现场 | |
3 | 苯乙烯储罐应设计喷淋设施或制冷设施,保证苯乙烯储存温度不高于20℃。制冷系统应配有应急电源。 | 查设计资料、现场 | |
4 | 应对苯乙烯储罐的呼吸阀、爆破片、阻火器、泡沫发生器、温度计、液位计等安全附件按规范设置,并建立安全附件台账。 | 查制度、计划、记录、现场 | |
5 | 应定期检验保证安全附件正常投用。定期检查苯乙烯储罐顶部呼吸阀、阻火器是否通畅;定期开关检查储罐现场压力表、现场液位计手阀或罐顶其他备用口是否堵塞。 | 查检查记录、现场 | |
6 | 苯乙烯单体储罐呼吸阀排放应排入尾气回收系统,或采用低温冷凝系统等处理方式;所有设备、泵及管线的倒空线均应排放到密闭排放系统,防止苯乙烯蒸气逸散。 | 查现场 |
排查内容 | 排查方式 | ||
1 | 应对涉及苯乙烯的装置操作温度进行检查,按规定添加阻聚剂,防止物料发生高温自聚堵塞设备和管道。加注阻聚剂时应采用自吸式设备或装置。 | 查现场 | |
2 | 应编制苯乙烯储罐、装置精馏单元塔、釜等易发生聚合的部位的处置方案,确保发生停电等异常工况时阻聚剂能及时注入。塔底阻聚剂含量应符合工艺指标控制要求。 | 查处置方案、操作规程、阻聚剂含量检测记录等 | |
3 | 涉及苯乙烯设备、管线打开检修时,应吹扫置换合格。应制定苯乙烯堵塞疏通操作规程,明确在处理涉及苯乙烯管道、导淋、仪表阀低点等堵塞时,应在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 查操作规程、操作记录 | |
4 | 涉及苯乙烯的现场压力仪表不应与远传压力表共用一个引压点。 | 查设计资料、现场 |
排查内容 | 排查方式 | ||
1 | 苯乙烯取样应采用循环密闭采样系统。 | 查操作规程、现场 | |
2 | 苯乙烯储罐采取人工脱水方式时,应双人操作,并配备检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固定式或便携式)。 | 查操作规程、现场 | |
3 | 涉及苯乙烯介质的输送应选用屏蔽泵或磁力泵等无泄漏泵。 | 查现场 | |
4 | 苯乙烯生产、储存区域应按照标准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报警信号应发送至有人值守的控制室进行显示报警,具有声、光报警功能,并按要求建立报警与处置记录,分析报警原因。 | 查GDS系统、现场 | |
5 | 自动化控制系统应设置不间断电源,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应设置不间断电源,后备电池的供电时间不小于30min。 | 查现场 | |
6 | 在涉及易燃、易爆、有毒介质设备和管线的排放口、采样口等排放部位,应通过加装盲板、丝堵、管帽、双阀等措施,减少泄漏的可能性。 | 查现场 | |
7 | 定期对涉及苯乙烯等泄漏后果严重的部位(如管道、设备、机泵等动、静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对泄漏部位及时维修或更换。 | 查现场 |
排查内容 | 排查方式 | ||
(一)工艺技术管理 | |||
1 | 应制定苯乙烯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苯乙烯安全储存技术规程,明确苯乙烯生产、储存的安全技术指标和安全技术措施。 | 查操作规程 | |
2 | (1)应定期对苯乙烯单元岗位人员开展操作规程培训和考核,考核内容与所培训的操作规程的内容相符合。 (2)应在苯乙烯单元作业现场存有最新、有效版本的操作规程文本,以方便现场操作人员的方便查阅。 (3)操作人员应掌握主要工艺控制指标的控制范围。 | 查培训、考核记录,访谈岗位操作人员 | |
3 | 苯乙烯单元应严格执行联锁管理制度,并符合以下要求: (1)现场联锁装置必须投用、完好; (2)摘除联锁有审批手续,有安全措施; (3)恢复联锁按规定程序进行。 | 查设计资料、控制室DCS、操作规程 | |
4 | 苯乙烯单元应严格进行变更管理: (1)应全面分析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制定并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2)变更后对相关规程、图纸资料等安全生产信息进行更新; (3)变更后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掌握变更内容、安全生产信息更新情况、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及采取的管控措施。 | 查设计资料、现场、变更审批单、培训等资料 | |
(二)乙苯脱氢法生产工艺 | |||
5 | 涉及烷基化生产工艺应按照重点监管危险工艺安全控制要求并结合HAZOP分析结果,严格控制反应温度和压力、反应物料的流量及配比等参数,当反应温度超标时能自动停止加料并紧急停车。 | 查设计资料、DCS/SIS系统、HAZOP分析报告、现场 | |
6 | 涉及脱氢裂解工艺应按照重点监管危险工艺安全控制要求并结合HAZOP分析结果,严格控制反应温度和压力,设置进料压力和流量控制报警与联锁、温度报警和联锁、紧急冷却系统、紧急切断系统。 | 查设计资料、DCS/SIS系统、HAZOP分析报告、现场 | |
7 | 涉及蒸馏工艺应设置控制系统:塔釜温度集中显示、高限报警,塔釜温度高高联锁切断加热物料;冷凝器冷却水管设置流量集中显示、报警,冷却水流量低低联锁停加热介质;常压蒸馏塔和加压蒸馏塔设置塔釜压力高限报警、高高联锁切断加热物料。 | 查设计资料、DCS/SIS系统、现场 | |
8 | 脱氢单元尾气压缩机出口应设置氧含量在线分析仪并设置超标联锁。 | 查DCS/SIS系统、现场 | |
9 | 应定期对脱氢反应器锥型封头与筒体的连接焊缝、加强圈与壳体的连接焊缝以及加强焊缝等结构不连续部位进行腐蚀开裂检查。 | 查现场 | |
(三)环氧丙烷/苯乙烯(PO/SM)联产法生产工艺 | |||
10 | 涉及环氧丙烷/苯乙烯(PO/SM)联产法生产工艺应按照重点监管危险工艺安全控制要求并结合HAZOP分析结果,设置氧化反应器内温度和压力与反应物的配比和流量、氧化反应器夹套冷却水进水阀、紧急冷却系统形成联锁关系;设置氧化反应器紧急停车系统,当氧化反应器内温度超标时自动停止加料并紧急停车。 | 查设计资料、DCS/SIS系统、HAZOP分析报告、现场 | |
(四)抽提法生产工艺 | |||
11 | 涉及抽提法生产工艺应按照重点监管危险工艺安全控制要求并结合HAZOP分析结果,严格控制加氢反应器或催化剂床层温度、压力、氢气流量、反应物质的配料比、系统氧含量、冷却水流量等参数;将加氢反应器内温度、压力与氢气流量、加氢反应器夹套冷却水进水阀形成联锁关系,设置紧急停车系统。 | 查设计资料、DCS/SIS系统、HAZOP分析报告、现场 | |
(五)以苯乙烯为原料的聚合工艺 | |||
12 | 以苯乙烯为原料的聚合工艺,应按照重点监管危险工艺安全控制要求并结合HAZOP分析结果,将聚合反应釜内温度、压力与釜内搅拌电流、聚合单体流量、引发剂加入量、夹套冷却水进水阀建立联锁关系;设置紧急冷却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安全泄放系统,当反应超温、搅拌失效或冷却失效时,能及时加入聚合反应终止剂。 | 查设计资料、DCS/SIS系统、HAZOP分析报告、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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