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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全三同时 问题求助 [打印本页]

作者: 遗忘之名    时间: 2021-9-24 14:18
标题: 安全三同时 问题求助
背景:
1、项目为非危化品项目,按36号令办理三同时手续;
2、当前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已评审完成。
而后发生了设计单位解约,新设计单位介入:
1、项目规模、工艺、原料、设备未发生重大变化;
2、新设计单位进行详细设计,初设时的设备布局发生调整;
3、不存在降低安全措施,且安全措施有所增加。
问题:请问是否需要由新设计单位重新进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评审流程?



作者: 沙漠里的游鱼    时间: 2021-9-24 14:25
需要,不然你提供的是无效的文件
作者: 威风的奥特曼。    时间: 2021-9-24 14:29
这个最好也问问你们当地的监管部分,他能给你权威的答复
作者: siena2008    时间: 2021-9-24 16:42
根据总局令这种情况不需要重新评审。
大多数省市也允许设计单位和安全专篇设计单位可以不是一个单位。

各地要求不一样,以当地应急局文件为准。
作者: qq_丘儿醉¥三少973973    时间: 2021-9-25 08:40
非化工建设项目也不是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是备查制,不需要安全审查,只要你的设计单位要符合资质,当然还是要以当地应急部门的规定为准
作者: 1191102829    时间: 2021-9-25 19:53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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