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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丙类厂房成组布置 [打印本页]

作者: rywind    时间: 2021-1-21 22:09
标题: 丙类厂房成组布置
请教各位海友,精细标准实施后,丙类厂房还能不能按建规3.4.8进行成组布置?谢谢
3.4.8 除高层厂房和甲类厂房外,其他类别的数座厂房占地面积之和小于本规范第3.3.1条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按其中较小者确定,但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者,不应大于10000m2)时,可成组布置。当厂房建筑高度不大于7m时,组内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当厂房建筑高度大于7m时,组内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组与组或组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根据相邻两座中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按本规范第3.
作者: 小校    时间: 2021-1-22 08:19
一个原则,建规、精细化工规范,就高不就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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