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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隐患排查的频次,你还有补充吗? [打印本页]

作者: 1329135447    时间: 2018-7-8 10:19
标题: 关于隐患排查的频次,你还有补充吗?
1. 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存储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宜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
2. 基层车间(装置)直接管理人员(主任、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人员每天至少两次对装置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3. 基层车间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起进行汇总;基层单位(厂)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4. 企业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5. 企业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和专业隐患排查,两者可结合进行。
6. 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泄露、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
7. 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变化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作者: ycyycy1000    时间: 2018-7-8 13:16
安全隐患无处不在,隐患排查很重要,关键还在落实整改的力度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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