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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个很特殊的场景,请大家帮忙判别一下,这是否为工伤? [打印本页]
作者: 1329135447 时间: 2018-7-3 18:23
标题: 一个很特殊的场景,请大家帮忙判别一下,这是否为工伤?
情况描述:
2018年6月25日下班之后,某部门的人在经理的组织下相约在公司附近的商场吃饭,大家一起讨论工作上的技术问题。在吃饭的过程中,员工A不小心将桌上的玻璃杯碰到地上,并砸到了员工B的脚,员工B由于当时是穿拖鞋,导致脚背上的皮肤被划伤并大量流血。此时已经是晚上9点。
请问大家,这个还能算作工伤吗?如果讨论的内容不是工作方面的呢?有否法律条例参考?多谢!祝福答题的各位工作顺利!
作者: qy576100527 时间: 2018-7-3 18:49
不属于工伤吧!
作者: 匆匆的过客 时间: 2018-7-3 20:59
根据楼主描述的情况:1、是经理组织。2、讨论工作中的技术问题。3、过程中出现伤害。
因此这个过程应该认为是工作过程------即工作中,此时出现伤害应属于工伤。
作者: altpage 时间: 2018-7-4 07:40
必须认定工伤,已有同类案例,符合因工外出期间......毋庸置疑。
作者: Brdige 时间: 2018-7-4 09:34
应该认定为工伤,至少是比照工伤。
作者: cyg19741013 时间: 2018-7-4 10:02
同意3楼 4楼 5楼的意见。比照工伤或视同工伤。
作者: zhongyouqiang1 时间: 2018-7-4 10:04
应该视为工伤的
作者: 68589544 时间: 2018-7-4 12:17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报工伤的情形第五点: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因此,关键点在于:部门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在外就餐是否属于因为工作原因外出。
有很多公司都把工作外安全淡化了,从时间、地点来说不算。
作者: tcjytzl2005 时间: 2018-7-5 14:39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三者缺一不可。造成工伤是吃饭的原因,而不是工作(讨论)原因。不要把吃饭与讨论混淆了。
非工伤。
作者: woliaibo 时间: 2018-7-5 16:18
我认为属于工伤。
作者: huagongjia 时间: 2018-7-5 17:28
应该认定为工伤,至少是比照工伤
作者: tomtom999999 时间: 2018-7-5 21:33
不属于工伤
作者: Uly-sses 时间: 2018-7-5 23:20
非工伤
作者: 1329135447 时间: 2018-7-6 11:20
简单说说你的理由!
作者: wuqitao0000 时间: 2018-7-6 14:17
应该视为工伤的
作者: ds66616 时间: 2018-7-6 23:28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应该申报工伤。于情于理,我也认为应该属于工伤。
不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中,规定如果发生伤害时,当事人处于醉酒状态,工伤保险部门不予认定工伤。希望这次事件中没有这样的情形。
至于楼主问,如果不是讨论工作,我个人理解:主要看单位决策人了。部门领导召集大家聚会聚餐,可以认为是工作的延伸,不是因为一起工作,这些人也不会聚到一块。只要按照工伤申报的程序提交相关材料就可以。一些企业领导为了节约一点保险费,隐瞒轻微伤害事故,或者找理由拒绝承认工伤,其实是非常不可取的做法。
作者: wuqitao0000 时间: 2018-7-8 11:28
我认为:算。
作者: wuqitao0000 时间: 2018-7-8 11:29
因公吃饭。
作者: 僧伽吒经 时间: 2018-7-9 10:29
不好说。这属于下班后的私人聚餐,如果这也算工伤,那任何下班后时间吃顿饭过程中讨论了技术、并且受伤就都算工伤了?
作者: cyaim 时间: 2018-7-12 13:21
不是工伤,下班后相约去吃饭,吃饭的过程中讨论下工作的事情。不符合工作外出,也不符合工作时间,主体是吃饭。
作者: a3802289 时间: 2018-7-13 16:49
首先要明确这次组织的吃饭属于公司性质还是经理的个人行为,如果是前者,可以视为工伤;如果是后者,则不算工伤
作者: chenzihuan 时间: 2021-2-23 06:50
应该认定为工伤,至少是比照工伤。
作者: 贺筱西 时间: 2021-2-23 10:20
比照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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