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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甲类车间与为该车间设置的成品暂存区 安全距离要求 [打印本页]

作者: 2005180005    时间: 2018-4-19 12:03
标题: 甲类车间与为该车间设置的成品暂存区 安全距离要求
甲类车间与为该车间设置的成品暂存区 有安全距离要求吗?是多少呢?什么规范?

作者: 守望者星星    时间: 2018-4-19 12:59
没有距离要求,一般不允许在车间设置暂存区的,非要设置要按中间仓库设置,楼板、隔墙等单独隔开,查查建规就明白了
作者: gwjjq    时间: 2018-4-19 14:10
建规P29,4.2.1条注3第二行“……且甲、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区或半露天堆场及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 ……”
作者: WZXUE2006    时间: 2018-4-19 15:13
如图      

作者: zdl1966    时间: 2018-4-19 17:13
起码需要25米吧。
作者: 姜BWQ    时间: 2018-4-21 09:44
不应该在甲类车间里面设置成品暂存区,建规里说的中间仓库是储存原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的仓库,不是储存成品的
作者: dapao135    时间: 2018-4-30 21:32
甲类车间的中间仓库只是储存不大于一昼夜的原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的仓库,不是储存成品的。成品如属于危险化学品,必须存放在甲、乙类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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