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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由“海恩法则”说安全 [打印本页]

作者: 402122290    时间: 2018-1-14 11:04
标题: 由“海恩法则”说安全


由“海恩法则”说安全


  著名的“海恩法则”认为:一起重大的安全事故背后有29个事故征兆,每个征兆背后有300个事故苗头,每个苗头背后约有1000个事故隐患。如果将三个数连乘所得的积接近九千万。也就是说近九千万个微小因素中的任何一个,都有可能酿成一起重大事故。

  从这个“法则”我们可以看出,每一起事故都经历了一个从隐患到苗头再到征兆的变化过程。实则是从量变的积累到引起质变的过程。也告诉我们每一起事故都不是孤立发生的,而是由许许多多的事件联接在一起的。许多大事故都是因小事而引发的,因小患而造成的。它再一次向我们说明:“安全工作无小事”。

  从很多事故案例来看,一起事故的发生可能就是因为某个员工的一根香烟、一次打盹、一个误操作,也可能是某个班组少上了一堂安全课、少做了一道操作工序,甚至是一些更细小的失误,但引发的事故,却给自身和工友们带来了严重的伤害,给企业带来了难以弥补的损失,影响了整个矿井和企业的安全生产。

  从每多事故案例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每一起事故都经历一个从隐患到苗头到征兆,最后发展到事故突发的变化过程。因此就需要我们及时的发现“隐患”、“苗头”。及时发现管理中的“损耗”现象,本着安全无小事的原则,把那些“隐患”、“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把“无”当成有来预防,把“小事”当作大事来处理,认真做好每一样工作。

  这就要求我们在安全管理中,从事故中寻找深层次引发事故的原因,制定避免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一次发生。企业和每名员工,在做任何一项工作时都要清楚自己的工作目的、工作中所存在的风险、可能犯的错误、可能会造成的严重后果以及事故的预防措施。只有清楚的认识到风险,才能从意识上自觉的拉紧安全这根弦,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古人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安全生产中,多为“小善”,不为“小恶”,遵章守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细致,做到“人人想安全,事事说安全,处处要安全,时时讲安全”。



作者: 外来人    时间: 2018-1-14 13:54
人人都要安全!
作者: 匆匆的过客    时间: 2018-1-14 16:40
这篇文章的中心思想应该是说:“海恩法则”从一说到了九千多,我们的实际工作中应该从消除这九千多细微问题入手,进而消灭那个一(大事故)。
      事实上确实如此,在定好消灭大事故的目标后,只有从细微之处入手,从基础抓起,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才能逐步消灭这些小的问题,消除发生大事故的隐患、根源,加上持续不断的安全技术改造和安全技术规范的完善,企业才能出现一个安全的、稳定的、较长时间的连续安全生产局面。从企业角度讲,只有连续安全稳定生产,才能降低成本,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具备了进一步投资的可能)。以此为基础,在新的平台上开始下一个循环的安全改进工作,随着硬件、软件方面的进一步改善,促使安全生产更上一个台阶;企业如果进入这样一个良性循环之中,就能够保持持续的发展。
作者: 463025763    时间: 2018-1-14 20:20
纵观每次重大事故的原因,不外乎责任不落实、未雨绸缪工作没做好等,可见责任心是避免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也可以说是企业安全工作的防火墙。海恩法则强调,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事迹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能力和责任心。纵观事故教训,都不缺少规章制度,可怕的是责任心的严重缺失。
作者: ds66616    时间: 2018-1-14 23:10
前人总结的这些法则、定律,无一不是在提醒我们:每一个灾难性的结果都是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原因引起,而我们认为那个起因微不足道,只是因为我们不了解事故的偶然损失原则,被蒙蔽了。殊不知,任何一个可能导致损失的原因,都有可能造成我们无法接受的灾难,就像一句老话说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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