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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建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距离道路间距的问题和各位海友讨论。 [打印本页]

作者: kmth19921210    时间: 2017-10-10 10:48
标题: 关于建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距离道路间距的问题和各位海友讨论。
建规4.2.9中规定了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有了规定。参看该条文的条文解释,与道路的距离是据汽车和拖拉机排气管飞火对储罐的威胁确定的。如果厂内配备汽车用的阻火器,要求进厂车辆安装后进厂,用这种方式是否可以不考虑这一条的间距要求啊!

作者: 小木鱼    时间: 2017-10-12 08:15
报安全的时候专家肯定会给你否掉,报消防的时候消防肯定通不过。。。。
作者: jingsan    时间: 2017-10-12 08:27
不能。因为规范考虑的是普遍情况,而不是个体或单独的情况。
作者: kmth19921210    时间: 2017-10-12 10:40
小木鱼 发表于 2017-10-12 08:15
报安全的时候专家肯定会给你否掉,报消防的时候消防肯定通不过。。。。

明白了!还是遵循规范来吧! 除非规范有明确说明再用了!谢谢!
作者: longxh28    时间: 2017-10-13 11:36
减少间距是不适宜的。
另外厂内道路一般都兼有消防疏散功能,根据建规7.1.8条的规定,消防车道距建筑不宜小于5m,所以设计阶段最好不要减少。如果是既有建筑安全间距不够,参照说明进行一些补救措施或许勉强说得过去
作者: kmth19921210    时间: 2017-11-1 14:57
longxh28 发表于 2017-10-13 11:36
减少间距是不适宜的。
另外厂内道路一般都兼有消防疏散功能,根据建规7.1.8条的规定,消防车道距建筑不宜 ...

恩!!个人觉得也是这样!! 如果是在役装置的话,勉强说得过去,相关部门认可就好。设计阶段还是卡着规范走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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