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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石油化工控制室设计规范》4.2.8条的讨论 [打印本页]

作者: 秋秋_HGQX    时间: 2017-8-7 10:27
标题: 关于《石油化工控制室设计规范》4.2.8条的讨论
《石油化工控制室设计规范》4.2.8条规定:控制室不宜与总变电所、区域变配电所相邻,如受条件限制相邻布置时,不应共用同一建筑。
请问各位大神,控制室和变配电所如果可以相邻布置不就是在一栋建筑的两个房间相邻吗?既然可以相邻又不能共用同一建筑,感觉是矛盾的,怎么理解?而且变配电间和控制室只要没有信号干扰不就可以了吗,为什么不能在一个建筑物,没道理。我设置在一栋民用建筑的两个房间难道不行吗?

作者: weihuawind10    时间: 2019-12-10 21:34
我也不懂 这个咋理解 没人接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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